坊子区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为适应新时期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需要,做到科学执法、精准执法,提高监督执法效能,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监督执法试点的通知》,全面启动省级试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监管机制的要求,在全区推广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模式,建立职业卫生风险预警和评估机制,合理分配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监管力量,解决职业卫生监管力量与监管对象严重不匹配的问题,形成用人单位负责、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做到科学、精准执法,着力提升监督执法效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证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健康企业建设,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二、分类方法
(一)用人单位职工总数小于50人的。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指南(试行)》,由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将该部分用人单位分为“甲类”(高风险)、“乙类”(中风险)、“丙类”(低风险)。
(二)用人单位职工总数大于50人(含50人)的。先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的《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对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分类进行客观评定。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依据用人单位上报的《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报告》、《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表》,将用人单位分为“甲类”(高风险)、“乙类”(中风险)、“丙类”(低风险)。
(三)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负责对30%以上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结果进行核对,对不符合的判定结果重新分类分级。
三、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2年4月底前)
1.完善监管体系。借鉴试点区区经验做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完善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创新工作措施,合力推进全区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基层职业卫生监督网络建设,严格落实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分管领导、责任部门的任务职责,构筑织密职业卫生基层安全防护网,全面履行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的管理职责。
2.开展业务培训。组织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职业健康监管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学习《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指南》、《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指南》、《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标准、规范、文件等。学习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方法和职业病危害层级控制基本知识,明确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自查内容、报告时间与方法途径。
3.准确摸清底数。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根据职业病危害申报系统和企业运营实际情况,全面摸清辖区内具有职业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数量,掌握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统计上报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5月至10月)
1.督促用人单位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充分发挥职业卫生监督网络作用,强化摸底调查,建立辖区内用人单位台账,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做到应报尽报。要健全职业卫生工作档案,在区、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及用人单位建立不同层级工作档案。
2.用人单位自查。用人单位组织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制度,成立组织机构,对职业病危害风险暴露类别(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和职业健康管理状况等级(A级、B级、C级)进行检查评估。在此基础上,对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进行评定(0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用人单位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年自查和风险评估,及时公示自查和风险评估结果,接受本单位职工监督,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自查和评估报告等材料及时报送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
3.组织现场复核。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对用人单位上报的自查、风险评估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率要大于30%,确保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分级的准确性。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自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现场监督执法的参考依据,核对用人单位的风险分级结果,重点治理高危级别用人单位的严重职业危害隐患,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定职责,降低用人单位职业病发生风险,争取实现风险降级、降类。
4.对用人单位进行分类。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分类方法,将纳入监督的用人单位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作为差异化监督执法的依据。甲类用人单位检查覆盖率100%、乙类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随机抽查,丙类实施非现场监督。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情况发生变化时可重新调整分类。
5.示范引领。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风险、经济类型、规模大小、风险评估和分级情况,在化工、建材、金属冶炼、水泥、混凝土、陶瓷、印刷、电子、纺织、机械加工、热电、医药制造、皮革制造、玻璃纤维制造等领域,选取能够代表该行业特点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打造,树立职业健康管理样板,用以带动本行业用人单位进行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意识。
6.互学共促。组织职业健康管理样板单位相互交流学习,分享工作经验。充分发挥样板企业的作用,全面引领行业内、辖区内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7.加强巡查。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全区用人单位划为10个网格,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职业健康管理的负责人为网格员,每月对辖区内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进行巡查,填写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表和巡查汇总表。自5月份开始,每月5日前将巡查结果(如有特殊情况也可随时报送)报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按照上报情况,及时联合相关单位对辖区内违规情况的用人单位作出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9月)
1.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按照要求对辖区内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评估,并形成工作报告,于2022年9月20日前报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
2.区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对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总结、通报。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对全区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推广工作形成推广工作报告,于2022年9月底前上报市卫健委。
3.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根据自查评估情况及全区评估中提出的意见进行全面整改,迎接全市检查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国家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是新时期提高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效能的基础性工作,也是防治职业病发生、提高职工健康水平的有效措施,更是我区承担的一项国家级重点试点工作。各镇办、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为加强职业卫生分类分级推广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高青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推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广工作的开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确保高标准完成。
(二)加强宣传培训。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镇办、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本领域的相关工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职业健康管理的良好氛围。一是要实施好分类培训,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和重点人群,提高用人单位主要责任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重要性的认识,改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措施,提高职工健康意识。二是要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培训,突出粉尘、矽尘、高毒物品以及放射性危害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三是要创新培训形式,充分利用短信、微信等方式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鼓励劳动者参加网络在线培训学习,把职业病防治知识与日常管理措施结合起来,提高从业人员自我防护能力,使教育培训成为职业病危害预防的第一道防线。
(三)强化督导考核。要加大督查力度,健全跟踪督导、信息反馈、通报制度,及时调度、认真评估、不断改进,真正做到有部署、有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实。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要加强指导和监管,确保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有序推进,取得明显实效。
来源:坊子区卫健局 ,由职业病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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