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职业病民事赔偿,看上去很美?
一位为职业病工友争取民事赔偿的代理律师主动爆料:
“收到职业病民事赔偿深圳中院二审判决书,在深圳多年存在争议的职业病民事赔偿制度(在享受工伤保险外主张残疾赔偿金等人身损害赔偿)终于落地了,虽然伤残级别经适用不同标准导致赔偿额度降低,但裁判方向上对职业病工友是有利的。本案经过一审驳回起诉,二审维持驳回起诉裁定,再审指定重审,又经历一审,二审,历时近4年。”
在此之前,针对职业病工友的民事赔偿诉求,深圳法院仅仅支持精神抚慰金的求偿,其余的项目却不支持。而这对于长期受职业病困扰的工友来说,远远不够。现在这个案例,表明深圳法院对于职业病民事赔偿的态度,有了新转机,这对深圳的职业病工友是个喜讯,因为以后争取民事赔偿,就有了可供援引的司法判例。
为什么要争取职业病民事赔偿?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得先了解:
职业病民事赔偿有什么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58条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此条法律规定了职业病工友除了有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之外,还可依据有关法律主张民事赔偿的权利!
但依据哪部法律,却没有明确,因此在司法实践当中,各地法院的判决参差不一。
《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的通知(2017.8.1发布)
15.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伤害的从业人员及职业病患者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后,又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如何处理劳动者因安全生产事故或患职业病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后,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如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与劳动者已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本质上相同,应当在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中扣除相应项目的工伤保险待遇数额,若相应项目的工伤保险待遇数额高于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数额,则不再支持劳动者相应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请求。
工伤保险待遇与人身损害赔偿本质上相同的项目表:
职业病工友之所以要争取民事赔偿,除了有法律依据之外,还有以下这四个理由:
身体的伤害、病痛的困扰
职业病导致工友身体健康受损,不是短期就能治愈的,还要持续很长时间不断花钱治疗,甚至终身很难痊愈。
家庭生活的影响
很多工友作为家庭中的经济支柱,上有老,下有小。而患上职业病之后,经济负担就更重了。
就业环境的改变
患上职业病后,工友再就业的处境可能更加艰难。跟那些身体健康无恙的求职者相比,你觉得用人单位更愿意选择谁?
惩罚工厂、增加厂方“作恶”的成本
绝大多数职业病是可预防的,需要的是合格的防护措施。用人单位有法定责任为工友提供安全合格的工作条件。争取职业病民事赔偿,就是通过增加厂方经济成本的方式,迫使工厂更加重视工人的工作安全。
责编:欧阳凝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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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2020-12-15 13:18:15.0
游客 2018-12-23 02:35: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