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08/16
14:51
职业病网讯 今日,从北京市安监局获悉,北京长安汽车公司因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被罚人民币8万元整。
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北京市安监局对此开具处罚决定书(京安监罚【2018】职卫-04号),处以8万元的罚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
责编:李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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