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全市职业健康互查的通知》(宣安监健(2018)61号)文件要求,近期泾县安监局一行来宣州区开展了职业健康互查。检查组随机抽查了宣城市浩民纳米碳酸钙有限公司等4家职业危害严重单位,本次互查共排查职业健康问题14项,宣州区安监局根据检查组提出的要求,现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4份。
为严格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切实巩固互查效果,宣州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严肃认真的批评教育,提出整改措施的同时,着眼于抓小抓常和“处罚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目的,在按程序调查取证后,决定对一企业“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该企业行政处罚已执行到位。
下一步区安监局将严格按照“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总体部署,加大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职业健康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宣州区安监局)
责编:李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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