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卫健委2号令)《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规范》《河北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曲德庆的安排部署,委职业健康科联合市疾控中心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督导检查工作。
此项工作由职业健康科科长张有仁带队开展,计划对全市26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一年一度全面的督导检查,主要内容包括:1.2018年至今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总体开展情况;2.相关档案资料管理情况,包括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按照备案类别开展工作情况、外出职业健康检查情况、质量控制情况、检查结果疑似报告和信息报告等情况;3.实地检查机构人员构成、场所、仪器、设备及车辆等情况。
经过下发文件、开会动员、检查组人员集中学习等筹备环节,督导检查工作于6月12日正式启动,首先来到市中心医院大化分院、市人民医院本部和肿瘤院区,对职业健康检查的各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责编:李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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