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安全监管局:
为深入推进2017年度职业健康各项工作完成,根据总局文件通知和省局年度工作安排,现将近期需要报送的有关材料梳理如下,请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一、报送内容、完成时限及文件依据
(一)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12月20日前报送两类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和相关汇总表。依据文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6〕1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
于印发《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及监督检
查要点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23号)。
(二)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西宁市、海西州于11月20日前报送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总结,9月20日前报送备选企业材料。依据文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6〕77号、《关于报送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有关材料的函》安健函〔2017〕9号)。
(三)水泥行业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12月20日前报送辖区内水泥企业现状汇总表。依据文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34号、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青安监〔2017〕106号)。
(四)2017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9月20日前报送本地区防暑降温工作总结及监管执法情况。依据文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函〔2017〕98号)。
(五)职业健康科技工作征求意见。(9月20前报送职业健康科技工作调查问卷。依据文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
征求职业健康科技工作意见和建议的函》安健函〔2017〕11号)。
(六)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工作。(10月30日前报送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情况和执法检查情况。依据文件: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安监〔2017〕125号)。
(七)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12月10前报送尘毒危害治理情况和执法检查表。依据文件: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高危粉尘和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安监〔2017〕77号)。
(八)职业健康交叉检查情况。(9月30日前报送交叉检查情况。依据文件:《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职业健康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青安监〔2017〕135号)。
(九)2017年职业健康工作情况。(12月20日前报送2017年职业健康工作总结。依据文件:《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青安监〔2017〕30号)。
二、工作要求
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完成上述各项工作总结和数据统计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报送工作,省局将对上述工作报送情况进行汇总通报。请各地区早安排早准备,能早报尽量早报。
联系电话:孙元林,6127604(省安全监管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
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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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
以上就是关于《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报送年度职业健康有关工作材料的通知 青安监〔2017〕141号》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其它疑问或者需要,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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