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机构改革方案》,河北省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责已划转到省卫生健康委。为平稳有序做好当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工作,近日,省卫生健康委就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做出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原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核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证书和原市级安全监管局核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证书继续有效。
在有关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修改之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续、变更)管理,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50号令,以下简称50号令)、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8号)、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条件及技术评审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12号)及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12〕76号)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委托,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甲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煤矿)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含实验室地址)等事项的资质变更申请材料的受理和审查,并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职业病危害申报项目和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12〕76号)精神对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煤矿)进行管理。
乙级、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在2018年、2019年到期的,统一延续到2019年12月31号。(康小河)
责编:李晓燕
延伸阅读: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网友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0条评论
全部评论
党的二十大在京开幕 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
应急管理部:国家尘肺病诊疗中心获批组建
上海交通大学鲍勇:从五方面解读《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
9月7日中宣部新闻发布会:职业病防控更有效有力 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高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维权有道,职业病网获全国职业病患者多封感谢信
前沿观察:加强职业性中暑劳动者工伤权益保障
职业健康标委会职业病诊断组审查会在北京召开
国家卫健委答复“推行尘肺病责任险立法”建议:将深入论证相关政策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