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名矽肺病患者索赔2亿元
温州一宗涉讼人员之多、赔偿金额之高、案情之复杂、社会影响之大的工伤损害赔偿案将于5.1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庭审理。至今已有192名矽肺病患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赔偿额高达2亿多元。目前,温州市中级法院正全力以赴的抓紧该案的审理工作。
据原告诉称:1993年,被告泰顺县隧道工程公司等承包(转包)了沈阳至本溪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吴家岭隧道的南、北段工程,并于同年7月开始雇佣原告等在该工地施工。由于该工程为石英砂岩、石英岩地质,二氧化硅含量高达97.6%,而被告没有采取劳动安全防范措施,致使原告吸入高含量的二氧化硅,患上矽肺职业病,已严重危及原告的生命。
2000年9月,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对泰顺民工的鉴定表明,有196人被确诊患上矽肺病。其中Ⅰ期110人,Ⅱ期71人,Ⅲ期15人。同年11月,经劳动部门鉴定,这些人已分别构成二至七级伤残。至今为止,已经死亡10人。2000年10月,部分患病民工陆续向泰顺县法院起诉。鉴于该案案情复杂,涉案标的额大,泰顺县法院依法将其已立案受理的39起矽肺病案件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年12月29日受理该案后,专门成立了处理泰顺矽肺病赔偿案领导小组,多次研究案件的审理方案。并依法组成了5人合议庭,负责审理该案,同时还从有关基层法院抽调人员协助做好案件审理的辅助工作。为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泰顺人民法院先后十几次派出40多人次分赴辽宁、吉林、云南、北京、杭州等地进行诉讼保全及调查取证工作。目前已对被告约600多万元的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其中银行存款160多万元。为及时解决受害者的治疗费用,根据原告的申请,法院裁定被告先予给付原告丧葬费、医疗费、基本生活费等共132.8万元。按照矽肺病Ⅰ期4000元,Ⅱ期5000元,Ⅲ期6000元的标准,已于春节前发放到起诉的矽肺患者手上。
为了更好地听取原告的意见和请求,今年3月2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集原告方诉讼代表人和代理人举行了谈话会,介绍了案件审理的情况,并指导他们依法举证。
根据原告的经济现状,法院决定予以司法救助,缓缴案件诉讼费,依法支持受害民工及家属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建议政府有关部门为原告提供法律援助。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该案也非常重视,市法律援助中心已指派由高级律师组成的律师团给予法律援助。
为及时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在5.1节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庭审理此案。
来源:温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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