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工上班7个月后查出职业病,法院判矿方支付工伤赔偿
2013年1月,陈良(化名)进入攸县黄丰桥镇一煤矿上班时,签下一份承诺书,写明工作期间所发疾病与矿方无关,并签了字。7个月后,尘肺病的症状出现在了陈良身上,他不得不离职。当年11月,陈良被诊断为煤工尘肺二期。尘肺病属职业病,职业病可以认定为工伤,陈良能获得工伤赔偿吗?
近日,此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落槌,判决煤矿方向陈良支付工伤待遇款234526.6元。三步走,让职业病工伤认定不麻烦。怀疑患上尘肺病后,陈良积极治疗。2013年10月28日起,他在市职业病防治中心住院治疗30天。出院后不久,市职业病防治中心出具了《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诊断为煤工尘肺二期。拿着诊断结论,陈良所患职业病被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不久,陈良的劳动能力也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4级伤残。2014年11月3日,攸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终止陈良与该煤矿之间的劳动关系由该煤矿向原告陈良支付工伤待遇款198991.6元。由于对待遇金额有异议,陈良将此事诉至法院。不给矿工买保险,工伤赔偿矿方出, 一审法院判决矿方向陈良支付工伤待遇款234526.6元。“陈良来我们煤矿工作仅7个月,他的病肯定不是在我们矿上形成的他自己签订了承诺书,承诺任何疾病与我们无关,白纸黑字,我们不需要赔偿。”谁知,一审判决后,矿方提起上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认为,陈良的受伤已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工伤待遇。“煤矿方未给陈良买工伤保险,在上岗前与离岗时也未对他进行健康检查。因此,矿方应当对陈良的工伤待遇承担支付义务。”法官还认为,上述承诺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根本无效。
据此,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资料来源:工伤通,由先行者整理,仅作宣教素材。
延伸阅读: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全部评论
以案释法:职业病病人评残后的治疗费究竟谁来承担?
患职业病能双重赔偿吗?一职业性慢性轻度苯中毒患者,获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共计102.38万!
单位解雇员工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被判违法解除
职工患职业病索赔无门?这个案例告诉你何去何从!
职业性慢性中度苯中毒维权:四次判决、两次裁定,最终获赔94万!
劳动者患职业病认定工伤后,工伤保险待遇不予发放咋办?
在5家涉尘企业工作后患上尘肺病,到底谁担责?
不把残疾职工职业健康当回事,不服处罚申请行政复议?维持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