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12/28
10:39
2017年11月30日,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发生较大事故,造成5人死亡、16人受伤。该起事故是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今年继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7·26”燃爆事故之后发生的第二起较大石油化工事故,也是中石油企业连续第三次发生事故,事故教训深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挂牌督办。
国务院要求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对该起事故提级查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结案。事故调查报告(初稿)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备案后,由你区按照有关规定批复结案,并及时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及电话:张昕宇,010-6446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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