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州市疾控中心环境与职业卫生科,一直收藏着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那是职业病病人杨先生和他的妻子为了表达感谢赠送的。这两件东西,一直勉励着科室成员坚持用心为职业病病人服务,维护职业病病人合法权益。
2015年4月,杨先生被诊断为职业性化学中毒。据了解,2010年6月至2015年4月,杨先生在本市一合成革有限公司配料岗位从事配料工作,接触DMF(二甲基甲酰胺)。杨先生患有乙肝,慢性肝病是DMF的职业禁忌,但他进厂时,企业没有安排他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2014年11月,杨先生发病住院,后因病情严重,转入上级医院,因肝衰竭进行人工肝治疗多次,后病情好转出院,提出职业病诊断的申请。可用人单位对其申请材料中的职业接触史不认可,杨先生的职业病诊断程序因此陷入停滞状。
看到无助的杨先生和他的妻子,市疾控中心耐心、细致地全程指导他们办理相应程序,依照相关规定发函给用人单位所在地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协助调查以求证其职业接触史。后经现场职业卫生调查、工友笔录等多方调查、取证,杨先生被诊断为职业性化学中毒(职业性亚急性重度二甲基甲酰胺中毒),住院费用、工伤待遇得到保障。
台州市职业病情况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台州市疾控中心自2006年12月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在2007年共受理职业病诊断4230例,诊断为职业病的有3034例,其中尘肺3002例,职业中毒32例。
据了解,台州市历史遗留尘肺问题较为突出。譬如温岭长屿石矿、黄岩山下廊石矿等,以及一些大大小小的社矿,这些用人单位破产、倒闭或改制,大部分没有归口单位,近十年来诊断为尘肺的,97%以上为历史遗留尘肺。而国家、浙江省的职业病诊断程序,受理诊断的主要对象为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对于历史遗留尘肺没有相适用的程序。
考虑到台州市实际,台州市疾控中心环境与职业卫生科起草了《台州市无用人单位尘肺病诊断工作规程(试行)》,并于2017年3月底通过市卫生计生委正式发文(台卫发〔2017〕40号),为台州市解决此类尘肺诊断提供了依据。
责编:李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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