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新版尘肺病诊断标准(2015版《职业性尘肺病的诊断》中,取消了尘肺病“观察对象”,此后职业病诊断就只有“无尘肺”和“尘肺病”两类。笔者认为,取消观察对象,违背了医学规律。
什么是观察对象?观察对象是指“粉尘作业人员健康检查发现X射线胸片有不能确定的尘肺样影响学改变,其性质和程度需要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动态观察者”(GBZ70-2009《尘肺病诊断标准》),“观察对象目前界定为X射线胸片有尘肺样小阴影改变,至少有2个肺区小阴影的密集度达到0/1,或有1个肺区小阴影密集度达到1级”。设置“观察对象”的目的是鉴于尘肺病X射线胸片表现的非特异性,早期轻度的X射线影像学改变,需要医学动态观察才能确定诊断。换句话说,尘肺“观察对象”与健康者有明显不同,属于“疑似职业病”病人。
众所周知,尘肺病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病是一种长期的、慢性的、逐渐发展的疾病,其发病机制及病理演变进展经历了由量变到质变的慢性病理过程。
也就是说,“无尘肺”阶段到“尘肺一期”阶段不是阶梯式的,而是有一个缓慢渐变的发展过程,这个过程就是“观察对象”阶段。“观察对象”实质上是一种职业健康损伤状态,是尘肺病进展过程中客观存在的一个阶段。取消观察对象这一做法,很明显地违背了尘肺发展的循序渐进的发展规律。
保留“观察对象”,对于客观描述健康受损状况、加强健康损害的动态管理、尘肺病预防与早期治疗、准确界定职业病等有着重要意义。
此外,尘肺“观察对象”的肺部病理、肺功能等方面与健康者有明显不同,其肺部阴影改变属于粉尘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完全归为无尘肺类有失公平、公正。
作者:本网编辑部
责编:李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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