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
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有助于引导用人单位掌握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状况,自觉做好防范防控工作,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卫生行政部门通过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可以及时了解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分级分类管理,节约行政监管成本。同时,也可从整体掌握本地区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精准把握重点监管方向,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
本案中,龙坪镇某企业为非金属矿物质制品制造,工作场所存在粉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长期在该环境下工作,患职业病的风险较高。而企业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要求,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势必会对劳动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广东省连州市卫健局执法人员全面调查和强有力的处罚,罚教结合,促进了企业的整改,起到了积极的警示和教育作用,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健康权益。
案例简介
2022年5月,广东省连州市卫健局执法人员对龙坪镇某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作业,主要经营范围为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接触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是粉尘、噪声等,该企业未能提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相关资料,自2021年6月28日成立以来至2022年5月19日期间未按照规定及时申报作业场所产生的粉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处理方法
检查当日,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现场负责人李某进行了调查询问,该负责人承认由于企业正处成立初期,未能及时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市卫健局遂于当日受理立案,对该企业未按照规定及时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行为进行调查。经查,龙坪镇某企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及时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因该企业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能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结合《清远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职业卫生类)》序号第8条规定裁量标准,罚款金额给予最低档处罚,故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该企业放弃听证和陈述申辩,在限期内自觉完全履行处罚决定内容,本案顺利结案。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第七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连州市卫生健康局 ,由职业病网整理。
延伸阅读: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全部评论
重罚 20W !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并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职业健康职责落实不到位?九江两企业被罚50000元!
首次查处!“无证”做评价,这案件很典型
重罚近90万!只因无资质提供职业卫生检测服务
一个多月的工作,导致光明女子手指溃烂?某科技有限公司被罚7.5万!
青岛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未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被处罚!
提醒!诱导员工签自愿放弃诊断保证书,企业面临高额罚款!
一案双罚,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虚假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