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目录里没有的不算职业病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4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方法》,对于不属于职业病目录里面的疾病,不可以进行职业病鉴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方法》,第十一条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一)职业史、既往史。所以没有职业病目录里面的“职业史”就不属于职业病,也不属于职业病目录里面的疾病,不可以进行职业病鉴定。第十二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依据职业病诊断标准,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临床表现和医学检查结果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做出。
单位在合同期内没给做职业病健康查体怎么办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第十二条 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入职时没体检,工作后职业病体检某个项目显示不正常,是否就算是职业病?怎样区分一般生病和职业病
1、如果这个不正常项目,与你所从事的职业危害因素有关联的话,可以申请职业病诊断;如果与你所从事的职业危害因素没有关联的话,就属于生病。
2、只有参加职业病诊断,符合职业病诊断标准要求的,方可诊断为职业病。
3、确诊为职业病以后,还需参加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等级后,按劳动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待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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