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社会事业局(卫健科),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各有关工业企业:
为推动我市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不断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现就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是增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劳动者职业卫生自我防护能力的重要途径;是督促用人单位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的源头性、基础性举措。用人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健康发展,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隐患”的观念,把职业卫生培训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谋划好、部署好、落实好。
根据省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先行区试点建设工作要求,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培训率应不低于95%。
二、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主体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卫生培训制度,保障职业卫生培训所需的资金投入,把职业卫生培训纳入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计划、年度工作计划中,并抓好落实。要严格培训考核管理,建立健全培训档案,真实记录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及考核情况等内容,分类归档管理。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应积极主动参加各级各类职业卫生培训班,不断提升职业卫生管理能力。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可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或委托具有培训师资能力的机构承担。
三、分类明确职业卫生培训内容
对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分类实施职业卫生培训。
主要负责人培训内容为: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知识,结合行业特点的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
管理人员主要培训内容为: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
劳动者主要培训内容为: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所从事岗位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与义务等。
以上三类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的周期为一年。
四、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的监督检查
各镇(街道)应开展职业健康巡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我委将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在“双随机一公开”职业卫生监督抽查等执法工作中,将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监督执法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或组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我委将依法查处。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25日
【来源: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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