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东胜区职业
性布鲁氏菌病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区人民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鄂尔多斯市职业性布鲁氏菌病防治行动方案》(鄂卫健发〔2021〕137号)的要求,现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职业性布鲁氏菌病防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行动方案做好职业性布病防治工作,如期实现行动方案的各项目标。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8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职业性布鲁氏菌病防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病防治条例》和《鄂尔多斯市职业性布鲁氏菌病防治行动方案》(鄂卫健发〔2021〕137号),做好用人单位职业性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职业性布病)防控工作,进一步持续深化《“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等有关要求,坚决遏制用人单位职业性布鲁氏菌病发病,解决当前职业性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根据东胜区职业性布病疫情形和防治现状,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防治现状
布鲁氏菌病是由布鲁氏菌引起的人畜共患传染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将职业性布病列为职业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也将布病列为乙类传染病。通过采取有力的防控措施,我区的职业性布病已得到基本控制。
二、总体要求
(一)行动目标。在重点地区开展重点行业健康企业建设活动,对屠宰、肉类加工、乳制品制造、饲料及生物制品制造、畜牧养殖业等职业性布病易发高发行业开展职业性布病危害专项治理,摸清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性布病危害的基本情况和报告职业性布病患者的健康状况。纳入行动范围的用人单位职业性布病危害申报率达到95%以上,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职业性布病病例建档率达到100%,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培训率达到95%以上,用人单位高危人群布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能力有较大提高,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东胜区人民政府将职业性布病等职业病防治工作已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有关部门加强领导,强化协调,密切合作,立足本部门职责,要根据不同行业的布鲁氏菌危害特点,采取科学、积极有效的落实综合防治措施。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卫生健康机构要加强对职业性布病治疗工作的管理。用人单位要依法落实职业性布病防治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作业环境,预防和控制布鲁氏菌危害。
3.综合施策,夯实基础。将职业性布病防治与健康东胜、健康鄂尔多斯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紧密结合,坚持标本兼治,完善职业性布病防治体系。
三、重点任务和实施步骤
(一)职业性布病危害专项治理行动(2021年7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路径,深入开展职业性布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布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
1.开展全区职业性布病危害专项调查。区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开展专项调查,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布病危害基本信息及其地区、行业、岗位、人群分布情况,建立职业性布病危害基础数据库,要求调查单位依照方案认真完成调查表,并及时报送鄂尔多斯市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集中开展全区职业性布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东胜区疾控中心负责落实辖区用人单位责任,明确治理目标、任务、步骤和要求,以及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预防工程措施,控制和消除布病危害。
3.医疗机构负责做好职业性布病(就诊)病例的诊断、治疗、转诊及网络报告、随访管理和必要的健康教育、培训工作。
4.东胜区卫健综合执法大队对屠宰、肉类加工、乳制品制造、饲料及生物制品制造、畜牧养殖业等用人单位加强监督执法,对不具备预防布鲁氏菌生产条件要求的,整治无望的,提请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关闭。
(二)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行动(2022年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
1.加强屠宰、肉类加工、乳制品制造、饲料及生物制品制造、畜牧养殖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拒不整改的,严厉处罚、公开曝光,并依法将其纳入“黑名单”管理,强化震慑作用。
2.按照分类分级监管原则,强化对职业性布病危害风险高的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对作业场所存在职业性布病感染风险但未采取有效个体防护措施的,要进行重点监督,加大执法频次,依法从严处罚。确保这些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实施率达到95%以上。
(三)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行动。
1.用人单位要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组织)。屠宰、肉类加工、乳制品制造、饲料及生物制品制造、畜牧养殖业等重点行业职业性布病感染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职业性布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
2.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及时、如实申报布病危害项目,按照要求开展定期检测工作,加强预防布鲁氏菌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为劳动者配发合格有效的防护口罩或防护面具。
3.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告知劳动者布病危害及防护知识,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依法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为劳动者建立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职业健康禁忌的,及时调离相关工作岗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目标与责任,建立工作台账,研究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及时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问题,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本方案确定的任务措施,加强协调,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切实抓好落实。
(二)强化保障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职业病科等专业机构的作用,按照逐级分类培训原则,组织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技术人员开展防治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三)营造良好氛围。动员组织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职业性布病防治工作,各卫生健康机构要充分运用各类宣传活动以及室外电子屏、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开展职业性布病防治法治宣传教育、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普及布病危害防治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四)落实行动方案。东胜区卫健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制订监督检查方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东胜区疾控中心和东胜区卫健综合执法大队将职业性布病防治行动工作总结于2022年11月8日报送东胜区卫生健康委。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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