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职业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卫健监秘〔2022〕21号
各县区卫健委、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市疾控中心: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卫健委和市委、市政府职业健康工作决策部署,以实施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为主线,持续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推动职业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一、统筹抓好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将企业疫情防控作为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工作,及时将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传达到企业,强化属地管理,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措施,加强指导,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防止企业内部出现聚集性疫情传播。
二、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联系会议机制,每年定期召开会议,推动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继续加强在安全生产、工伤保险、医疗保障、生活救助、法律援助等方面部门协作;落实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聚焦重点行业和规划指标,联合相关部门制定针对性落实措施。
三、持续开展危害专项治理。依据《关于深化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集中治理一批职业危害因素超标的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以治理粉尘、化学毒物、噪声超标为主要任务,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掌握本辖区内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底数,督促指导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提高“三同时”实施率,督促指导和推动用人单位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从源头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四、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加强对企业的培训指导,要基本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和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的“全覆盖”,提高企业申报质量,帮助指导企业完善申报信息。对存在职业病危害而未依法申报企业要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申报的企业,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做好职业病防治项目。组织实施2022年职业病防治项目,重视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等项目,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质量控制,提高监测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注重监测数据运用。加强对监测项目的检查督导及质控力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将项目实施效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
六、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监测。加快推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能力建设。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监测管理规范,提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效能和预警作用。排查职业健康领域风险隐患,加强风险管控。
七、加大职业健康监管力度。各单位要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落实为抓手,将职业病危害浓度(强度)严重超标的企业作为执法重点,在突出重点、分类分级监管的基础上,完善监管执法“双随机”机制。通过执法倒逼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引导用人单位做到存戒惧、守底线。2022年,每个县区、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职业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分别不少于5卷,其中涉及“三同时”处罚案件的不少于1卷、“未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处罚案件的不少于1卷。
八、规范尘肺病康复站运营管理。开展尘肺病康复站评估验收。抓好尘肺病康复站日常管理,加强康复医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尘肺病康复站综合康复能力,提高尘肺病患者满意度。
九、加强职业健康培训。开展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强化用人单位职责,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提升劳动者职业病防护知识水平。
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参加省、市“安康杯”竞赛活动,踊跃参与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创作,深入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构”活动,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
十一、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各县区在辖区内开展健康企业创建评选活动,建成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设施完备、成效显著的健康企业,为职工创造健康、安全、和谐工作环境。
十二、开展“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坚持广泛动员,做好科学引导,有序组织“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营造劳动者树立健康意识、主动践行健康行为、积极参与健康管理、乐于传播健康理念的氛围,践行健康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
2022年5月23日
【来源:金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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