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单县省级职业卫生分类分级
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单政办字〔2022〕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县浮龙湖旅游度假区管理中心,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县属各国有企业:
《单县省级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3日
单县省级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发挥信用监管在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中的基础性作用,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根据省、市卫生健康委安排,我县被确定为山东省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县,按照山东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指南(2022版)》要求,为有序推进我县各项试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适应新时期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需求,探索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新模式,做到科学执法、精准执法,提高监督执法效能,消除或降低用人单位职业健康风险,压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指导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自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切实保护好劳动者健康权益。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参与省级试点县的用人单位不少于200家,严格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开展分类分级试点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2年6月底前);
1.健全管理体系。各乡镇(街道)要明确职业健康监管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健全管理体系,实行网格化管理,全面履行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的管理职责。(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2.准确摸清底数。各乡镇(街道)全面摸清辖区内现有具有职业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数量,掌握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统计 上报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各用人单位)
3.开展业务培训。组织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 理人员、乡镇(街道)职业健康监管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开展业务培训。学习《山东省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指 南(2022版)》《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指南》《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学习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方法、职业病危害层级控制基本知识;明确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自查内容、报告的方法、途径与时间,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对用人单位监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监管机构对用人单位监督的内容与重点。(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用人单位)
4.全面组织申报。根据各乡镇(街道)提供的辖区内用人单位名单,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作, 做到应报尽报。涉及煤矿、化工、金属冶炼、建材、陶瓷、耐火材料、机械制造、煤炭加工、胶合板制造、制鞋、印刷、电子、射线、纺织、服装、医药制造、酒类制造、皮革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玻璃制品、玻璃纤维制造、土砂石开采、塑料制造、农副产品加工、零售业等各种经济类型。(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用人单位)
5.启动试点工作。制定出台一系列试点工作的配套文件, 召开单县省级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7月至2023年1月);
1.用人单位分类。通过公告、组织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形式,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等法定责任,按照《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指南(试行)》进行自查,向县职业卫生监督机构提交《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报告》。县职业卫生监督机构根据用人单位所属行业、《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报告》等资料,将纳入监督的用人单位分为甲类(高危单位)、乙类(中危单位)、丙类(低危单位),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情况发生变化时可重新调整分类。(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各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分级。用人单位根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性 质、接触水平、接触人数进行职业病危害暴露风险类别评估,将职业病危害暴露风险分为低风险、中风险和高风险。同时按照《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对企业自身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的情况进行自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分级(0、I、Ⅱ、Ⅲ、Ⅳ级),0级风险级别最低,Ⅳ级风险级别最高。各乡镇(街道)职业健康监管职能部门按照试点工作要求主动为用人单位提供指导服务。(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3.示范引领。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风险、经济类型、规模大小、风险评估和分级情况,在各种经济类型领域选取能够代表该行业特点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打造,树立职业健康管理样板,带动本行业用人单位进行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意识。(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用人单位)
4.互学共促。组织职业健康管理样板单位相互交流学习, 分享试点工作经验。充分发挥样板企业作用,全面引领行业内、辖区内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用人单位)
5.加强监督。对分类用人单位的监督采取基础监督、“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与诚信管理等措施。基础监督中充分利用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约谈机制,对不履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检查等法定责任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查处,实现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非现场监督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按照甲类用人单位抽查率100%、乙类抽查率高于丙类的标准进行随机抽查。对用人单位自评的监督采取现场监督方式。用人单位建立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自查和风险评估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年自查和风险评估,及时公示自查和风险评估结果,接受本单位职工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可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自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现场监督执法的参考依据,核对用人单位的风险分级结果,重点治理高危级别用人单位的严重职业危害隐患,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定职责,降低用人单位职业病发生风险,争取实现风险降级、降类。(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用人单位)
6.加强巡查。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全县用人单位划为22个网格,各乡镇(街道)职业健康管理负责人为网格员,每月对辖区内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进行巡查,填写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表和巡查汇总表,次月5日前(发现违法行为可立即上报)将巡查结果报县职业卫生监督部门,县职业卫生监督部门按照上报情况,进一步调查处理。(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用人单位)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2月至2023年3月);
县卫生健康局按照要求编制试点工作报告,组织对本辖区试点工作进行自查评估,迎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的总结评审。(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用人单位)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 点工作,是新时期提高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效能的基础性工作,也 是防治职业病发生、提高职工健康水平的有效措施,更是我县承 担的一项省级重点试点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确保试点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为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单县省级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点的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高标准完成试点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用人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制作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职业卫生分类分级试点工 作的重要性、各类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法律知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重要性的认识,改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措施,提高职工健康意识。在试点过程中,及时发现报道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整体上水平。
(三)分工负责,相互配合。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本领域的相关工作。牵头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试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督导,狠抓落实。严格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坚持信息公开,定期收集、推送职业病防治措施不达标名单,纳入诚信管理。县领导小组将成立督导组,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 1.单县省级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2.单县省级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
部门职责分工
附件1
单县省级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魏传永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曹洪峰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时圣旭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
帅文杰 县发改局党组书记
黄志立 县教体局局长
段 伟 县工信局局长
张洪福 县民政局局长
万剑青 县人社局局长
李兰峰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弼勰 市生态环境局单县分局局长
吴志圣 县住建局局长
时维贵 县卫健局局长
闫兆泉 县应急局局长
王 利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李守雷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 蜜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吴凤芝 县医保局局长
石 勇 县经济开发区纪工委书记
张玉成 县财政局副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时维贵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的推进。
附件2
单县省级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部门职责分工
县卫生健康局:承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并汇总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医疗救治,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现场调查;负责对各乡镇(街道)日常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的指导检查考核;负责定期对县域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统计和调查分析;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开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宣传;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健康监督检查情况。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事故灾难分级应对制度,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组织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劳动合同落实、工伤保险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和职业病危害告知,依法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做好职业病相关劳动争议仲裁,做好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等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职业病病人开展救助。
市生态环境局单县分局:负责辐射环境管理、辐射环境事故的应急响应、牵头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
县总工会:负责依法对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组织开展群众性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活动,对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其纠正并采取防护措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依法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
其它县直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做好本部门的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各乡镇(街道):完善基层职业健康监管网络。负责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评价及结果告知公布,职业病防护设施、用品,职业病患者、疑似患者报告、生产现场职业危害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
来源:单县人民政府网,由职业病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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