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仪征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的通知
各镇、园区,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仪征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仪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仪征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江苏省职业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江苏省“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扬州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取得的主要成绩
职业健康是健康仪征建设的重要基础和组成部分,事关广大劳动者健康福祉、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江苏省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行动方案》印发以来,我市认真贯彻实施行动方案,职业病防治政策和监管体系不断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职业健康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职业健康宣教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关注度持续提高,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全市未发生重大及有影响的职业病危害事件,职业健康形势平稳有序。
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不断落实。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宣传培训、强化监管执法等措施,督促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全市非煤矿山、冶金、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1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92.0%,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96.0%,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达98.3%,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100%。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1.24万人。
职业病防治体系日益健全。全市有1个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仪征市疾控中心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开展了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力度持续加大。市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完成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任务,随访到建国以来诊断的尘肺病人5例。完成全市5人以上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任务。加大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以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监督检查力度,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职业病危害严重、整改后仍无法达标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
(二)“十四五”面临的形势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需求持续快速增长,以及健康中国战略的全面实施,职业健康工作面临新的形势:一是我市职业病危害形势依然严峻。2020年在全市工业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共调查5人以上工业企业1129家,其中1118家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产生危害企业占比99.0%),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35727人。2016—2020年全市报告职业病分别为:3、4、3、2、3例。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等流动性大、职业健康检查率不高、防护意识差,发生职业病风险较大。二是新的职业健康危害不容忽视。除传统10大类132种法定职业病外,随着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新型业态的广泛应用,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等,产生了不良工效学等导致的肌肉骨骼劳损疾病和工作压力带来的神经衰弱、高血压、心血管疾病、生理心理疾病等,已成为亟待应对的职业健康问题。三是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存在不足。由于职业病防治职能多次调整,有关部门对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缺乏长远规划和顶层设计,存在布局定位不明确、职能要求不清晰、投入不到位等问题。现有公立机构技术支撑体系大多只能基本完成监测评估、诊断救治任务,存在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和能力弱化等问题,特别是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能力支撑十分薄弱。四是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制意识不强,忽视职业病防治,职业卫生管理薄弱,对改善作业环境、提供防护用品、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投入不足,部分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严重,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等职业防护得不到有效保障。五是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滞后。缺乏专项建设经费,职业病危害申报、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报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等系统各自林立,职业健康信息系统尚未和人社、民政、医保、发改、市场监管、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间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劳动者健康为中心,着眼职业全人群、工作全周期职业健康,既要做好法定职业病危害的防控,又要兼顾新型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强化预防、治疗和保障三个环节,压实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劳动者个人四方责任,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推进职业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健康仪征建设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防治,落实责任。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积极推进职业健康法治化建设。压实地方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劳动者个人责任,形成推进职业健康工作的合力。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督促和引导用人单位采取工程技术和管理等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提升监测评估、工程防护、诊断救治康复能力。
坚持突出重点,风险管控。聚焦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突出粉尘、化学毒物、噪声、辐射及生物危害治理,深化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关注小微企业、农民工,强化职业病危害因素风险监测和评估预警,实现科学监管、精准防控。
坚持统筹兼顾,综合施策。强化传统职业病防控,逐步拓展职业相关疾病预防,突出前期预防控制,实施科学救治。统筹协调各方资源,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信用等政策工具,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不断增强,职业健康工作质量显著提升,劳动者健康水平不断提高。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力度继续加大,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不断改善,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基本完善,执法能力显著增强,技术支撑能力和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职业病救治水平和社会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十四五”职业病防治指标与目标 | ||
指标名称 | 目标值 | |
(1) |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 稳步提升 |
(2) | 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 | ≥95% |
(3) |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 | ≥90% |
(4) | 非医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 | ≥95% |
(5) | 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 | ≥90% |
(6) | 尘肺病患者集中乡镇(社区)康复服务覆盖率 | ≥95% |
(7) | 职业健康违法案件查处率 | 100% |
(8) | 仪征市人民医院承担公立医疗机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 100% |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源头预防,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
落实新发展理念,优化规划布局,调整产业政策,限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的使用,在行业规划、标准规范、技术改造、产业转型升级、小微企业帮扶等方面统筹考虑职业健康工作,促进企业提高职业健康工作水平。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设置或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强化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等工作。加强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推动开展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能力建设与评定,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做好全员职业健康培训工作。以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放射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引导用人单位加强工程治理、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强化接触生物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疫情防控相关高风险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健康教育和健康监测,防控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按国家要求落实职业健康师制度,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专业化水平。建立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机制,指导小微企业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推进全人群职业健康保护,加强职业活动中新型行业职业病危害的辨识评估和防控,开展职业紧张、肌肉骨骼疾患等防治的试点示范。
专栏1 小微企业职业健康促进行动 |
行动目标:在矿山、建材、冶金、化工、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健康促进活动,建立健全小微企业职业健康技术援助机制,推动小微企业规范职业健康管理,逐步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行动内容: 1.以防治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放射性危害等为重点,开展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活动。 2.推动各镇(园区)开展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专项技术援助示范建设活动。 3.探索试行小微企业帮扶模式,总结各地在小微企业帮扶方面的有效做法,如:小微企业职业健康托管式服务,以“企业+托管服务单位+卫生监管部门”的联动方式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和监督执法工作,通过“一企一策”方案帮扶企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小微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或聘请专家团队、技术支撑机构对企业进行精准指导和定点帮扶等。 预期产出:总结推广小微企业帮扶经验和模式,提升小微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整体水平。 |
(二)强化救治措施,提升职业病患者保障水平
加强职业病监测,优化监测范围,创新监测方式,提高监测绩效。扩大主动监测的职业病病种,实施尘肺病筛查与随访,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基础数据库,对重点职业病开展风险评估。按照“省市诊断鉴定、省市县救治、基层康复”的原则,依托现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网络,规范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建立职业病救治专家队伍,加大临床诊疗康复技术和药物研发力度。持续实施尘肺病等重点职业危害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做好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等的有效衔接,探索建立职业相关疾病多元化筹资保障体系,逐步将相关职业人群纳入保障范畴。加强尘肺病等患者的救治救助,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将符合条件的尘肺病患者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落实属地责任,对无法明确责任主体的尘肺病患者,依法开展法律援助,全面落实医疗救治、生活救助等政策,减轻患者医疗与生活负担。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救助。
(三)严格监督执法,提高职业健康依法监管能力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执法体系,按照标准配足配齐执法队伍,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提升执法队伍和协管员的装备水平。建立健全以依法履职为核心的教育培训与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岗前培训与在岗期间轮训,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和监管执法水平。加强职业病危害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查等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分类分级监督执法,探索建立“互联网+”监督执法、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的执法模式。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管理,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工伤保险。继续在重点行业中推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督促劳动关系双方认真履行防治责任。加强工矿商贸、建筑施工、核与辐射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统筹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督促指导市属企业率先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善职业健康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惩戒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监督,提升监管和执法效能。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相关技术服务机构的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职业健康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惩戒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监测预警,强化职业病危害风险管控
建立健全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估制度,强化监测质控工作,完善监测工作与用人单位整改、监管和执法的有效联动机制。扩大重点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范围,开展尘肺病人筛查等主动监测。推进重点职业性生物因素监测等,逐步将职业病人死亡情况纳入监测范围,推动开展新兴行业及工作相关疾病等新的职业健康损害监测。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法定责任,落实自查、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制度,推动用人单位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在线监测。健全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信息及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加强数据综合分析和应用。构建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分级、预测预警体系,强化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应急管理,提升风险监控和预测预警效能及突发事件管理与应急处置能力。
(五)建设健康企业,提升职业人群健康管理水平
把健康企业建设作为健康仪征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健康城市创建内容。大力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完善“健康企业”建设激励机制,建设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防护设施完备有效、职业健康文化与实践突出的健康企业,建设30家江苏健康企业。鼓励用人单位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倡导健康工作和健康生活方式,创造有益于职工健康的环境和条件,设置“健康小屋”,提供健康小贴士,为单位职工免费提供测量血压、腰围等健康指标的场所和设施。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作用,在矿山、冶金、化工、建材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公安、救援、交通运输、环境卫生管理等单位,广泛深入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职业健康氛围,有效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保护意识和健康素养水平。全市评选至少50名“职业健康达人”。
(六)加强人才培养,强化技术支撑能力建设
职业健康人才培养。职高等院校加强职业健康相关学科和专业建设,在工科院校的相关专业以及医学院校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课程中纳入职业健康教育内容,探索培养“职业卫生+工程”的复合型人才。加强市内外交流与合作,支持合作项目开展。
技术支撑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加强职业病监测与评估能力建设,以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依托,加强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在职业病监测、危害因素监测、风险评估、质量管理、健康教育、应急处置、应急救援等指令性工作中发挥主体作用。健全职业病诊断救治与康复体系,依托直属医院,强化职业病危害事件应急能力,完善市级和企业职业病危害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升企业应急管理、现场处置、现场急救等能力。
专栏2 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
建设目标:加快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市、县两级并向乡镇延伸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 建设内容: 1.培养职业健康领域专家、领军人才、青年人才、首席职业健康监督员、“职业卫生+工程”及“职业卫生+职业医学”复合型人才、职业病鉴定专家、职业病诊断医师、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2.推进各级各类技术支撑机构专业人才队伍、工作场所、仪器设备配置、支撑能力等方面达标建设。 预期产出: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诊断救治三大技术支撑网络基本建成。各级各类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的基础设施、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进一步加强,监测评估、工程防护、诊断救治等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 |
(七)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治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将职业健康信息化工作纳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构建覆盖市、镇、企业的职业健康管理“一张网”,实现职业健康信息的上下联动、横向联通和动态管理服务。充分整合现有系统和数据资源,实现职业病危害申报、职业病与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报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职业健康培训、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加强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税务、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实现职业健康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推动用人单位提升职业健康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鼓励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信息系统对接政府职业健康管理综合信息平台。
专栏3 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 |
建设目标:基本建成覆盖市、县、乡、企业的职业健康管理“一张网”,实现职业健康信息的上下联动、横向联通和动态管理服务,不断提高职业病危害风险监测预警、智能决策的支持能力,推进实现职业健康治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 建设原则: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坚持业务引导,功能完备;坚持汇聚信息、共建共享;坚持安全规范,兼容拓展。 建设内容: 1.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全市职业健康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构建全市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数据库。 2.依托国家、省信息平台,实现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信息管理、职业健康监护与诊断管理、职业健康技术服务、职业健康宣教培训和职业卫生执法等主要业务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 3.依托职业病危害重点用人单位安装粉尘、噪声、化学毒物等在线监测仪器设备,推动职业健康在线监测系统。 预期产出:构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数据库和监测系统,形成职业病危害监测预警、智能决策的支持能力。 |
(八)推动科技创新,引领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围绕重点职业病、新发职业病和肌肉骨骼疾患、职业紧张等突出职业性病损的防治问题,开展前沿基础性研究和早期筛查、干预及诊疗康复关键技术研究,以突破制约职业健康工作发展的关键理论、核心技术、重大装备和推动实现职业健康治理能力提升与现代化为目标,组织优势力量和资源开展攻关研究,形成一批可推广应用的先进技术成果。完善职业病防治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支持先进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和示范应用,建设一批职业病危害治理示范工程,推动开展职业性肌肉骨骼疾患等新的职业健康损害防治试点示范,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创新能力与技术水平。加强职业健康治理关键技术研究,不断提升科技支撑职业健康能力和水平。
专栏4 职业健康科技创新 |
建设目标:加强职业病和工作相关疾病、职业病危害治理技术与装备研发、职业病治疗康复和诊断鉴定技术等方面研究,提升职业病和工作相关疾病防控水平。 建设内容: 1.以粉尘、化学毒物、噪声、辐射危害等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研发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与工程防护、个体防护技术与装备。 2.以尘毒危害和放射性危害为重点,研发职业病危害快速检测、在线监测等技术;开展重大职业病风险综合评估、预测预警和控制技术与装备研究。 3.开展重点职业病诊疗、康复技术研究,研发职业病诊疗救治的新技术、新装备。 4.开展职业病危害损失的经济学评价研究,开展工作相关疾病的疾病负担评估研究。 预期产出:推广应用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估及防护技术装备、职业病诊疗康复技术装备,全面提升职业健康治理水平。 |
(九)加强宣教培训,增强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
持续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文化氛围。推进将职业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组织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和家庭等活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倡导健康工作方式。支持建设职业健康科普网络平台,推动建立职业健康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知识库。实施职业健康培训工程,加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全员培训。推动有条件的地区或用人单位建设职业健康体验场馆,不断提升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镇(园区)及监管部门要把职业健康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职业健康工作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民生工程,制定和实施职业病防治规划。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目标和责任考核制度,将职业健康有关指标纳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各镇(园区)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压实部门责任,加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督促、检查评价等职责,对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救治康复、职业病报告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和专项调查,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做好职业病防治宣传、舆论引导和监督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规划统筹,支持职业病防治机构基建项目建设。市科技局负责将职业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纳入市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职业健康科技攻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挥行业管理职能作用,在行业规划、标准规范、技术改造、产业转型升级、中小企业帮扶等方面统筹考虑职业健康工作,促进企业提高职业健康工作水平。市民政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职业病病人组织开展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的财政补助政策,保障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职业病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与工伤预防康复行动,做好工伤职业病病人的工伤保险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市内核技术利用单位相关基础信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在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方面统筹考虑职业健康问题,按照职责做好建筑活动中职业病防治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协同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协助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市国资办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市属企业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将不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做好职业病病人基本医保、大病(补充)保险参保工作,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病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市行政审批局负责以平台共享信息或文件抄送等形式向市卫生健康委和相关业务部门通报建设项目信息,告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责任单位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市总工会依法对职业健康工作进行监督,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反映劳动者职业健康方面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他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配合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加快政策融合,协同推进实施
综合运用金融、税收、保险等政策措施,在项目核准、政策支持、资金保障和费率优惠等方面,调动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的积极性。将职业健康工作融入“健康仪征”和“大健康”框架下统筹推进实施,要把职业健康工作纳入深化医改、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协同发展等工作,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协同推进和实施。
(三)加大经费投入,支撑规划实施
市、镇(园区)要建立稳定的职业健康事业投入机制,根据职业健康工作形势,落实职业病防治经费,加大对政府主办的公益性职业病防治机构的投入力度,使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在本辖区、本单位预算中落实专项经费,稳妥有序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按照工作计划,分年度、有步骤地用于职业病防治规划中的各项主要任务。加强财政资金用于职业病防治使用情况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按计划顺利完成。加大社会救助经费投入力度。积极探索工伤保险基金在职业病预防、诊疗和康复中的作用,建立多渠道的职业病防治筹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
(四)强化考核评估,确保任务完成
各镇(园区)、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规划,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工作分工。要及时组织开展规划的分级培训和解读指导。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督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2023年和2025年将分别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和末期考核评估,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按进度完成。
来源:仪征市人民政府,由职业病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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