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岁的黄先生在合山市某科技公司制液车间工作已经3年了。今年5月底,他被查出患有急性砷化氢中毒,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却困难重重。想开一张“工作证明”,可公司有关负责人声称:“就算是市长来了也不能盖(章)。”尽管政府部门不断催促,企业依然拒绝在用人单位信息表上盖章。开个“工作证明”就这么难,诊断还能继续进行吗?
病人:中毒后被单位送往外省医院治疗
8月16日,在广西工人医院的病房里,黄先生讲述了自己中毒前后的经过。
图为黄先生在广西工人医院接受治疗。颜强彭宁莉摄
2014年6月,黄先生到合山市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制液车间工作(搅拌浓硫酸、硫酸锌和氧化锌等几种化学原料)。他说,公司发有防毒口罩、防尘口罩、水鞋、手套及安全帽,每天工作,自己都会穿上长袖长裤,佩戴好防护装备。
今年5月30日,黄先生身体出现异常。
“我感觉没有食欲,5月31日下班后病症加重了,尿液变成酱油色,浑身无力、想吐。”
6月1日,公司派人将黄先生送到湖南省株洲市北雅医院接受治疗。他被诊断为“急性砷化氢中毒(重度)以及急性溶血性贫血”。在住院治疗27天后,黄先生在医院的安排下出院了。
黄先生回家后,一直吃药,但不久又开始咳嗽发烧,7月24日,家人将他送到广西工人医院接受治疗。
职业病诊断维权:困难重重
2014年6月,黄先生到合山市某科技公司的制液车间工作。2017年6月,身体出现异常的黄先生被单位送到湖南省株洲市一医院接受治疗。他被诊断为“急性砷化氢中毒(重度)以及急性溶血性贫血”。
7月24日,已出院的黄先生因咳嗽发烧,被家人送到广西工人医院接受治疗。从7月28日起,为给黄先生做职业病诊断,他的家人想让公司在其“职业史及用人单位信息表”上盖章,但遭拒绝。之后,家人先后到合山市安监局、信访办、合山市人民政府等部门反映情况。
从7月28日至8月1日,合山市安监局工作人员多次督促该公司为黄先生提供从业史证明,该市分管领导也于8月10日组织有关部门到该公司进行协调,但对方均以“公章不在”作为回应。8月17日,合山市安监局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公司于8月20日前给予黄先生提供证明材料。8月25日,由于该公司仍不肯为黄先生提供证明材料,合山市安监局准备对其进行处罚。
8月25日,黄先生的家人拿到了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专家组出具的调查报告。目前,黄先生已进入职业病诊断程序。
家属:跑了一个月为何盖不下一个章?
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广西工人医院的检验报告单上显示,黄先生的多项检验项目结果均超标。此后,为给黄先生做职业病诊断,医院交给黄先生的女儿蓝女士一份《职业史及用人单位信息表》,让她如实填写并到黄锦门的用人单位盖章。
蓝女士没想到,为盖这个章,一个月来,她和家人几乎把合山市相关部门跑了个遍,但依旧没有结果。
“公司一开始就说绝对不会盖这个章。”蓝女士说。之后,她先后到合山市安监局、信访办、合山市人民政府等部门反映情况,安监局到工厂进行协调时,对方却以“公司老总带着章出去了,没法盖”作为回应。
蓝女士认为,她的父亲在该公司工作3年,公司一直没和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给他安排体检。正是因为害怕承担后续责任,所以公司不愿承认和黄先生的劳动关系。
在蓝女士提供的一段对话录音中,一名厂方相关负责人说:
“砷化氢鉴定不鉴定都无所谓,我们会负责任,但是尘肺(家属认为黄先生还患有尘肺)方面,我们不可能签字。我们咨询过律师,字一签,责任就都是我们承担。”
该负责人甚至说:“就算是市长来了也不能盖(章)”。
企业:中毒工人私自就医与厂方无关
8月18日,记者与蓝女士一起前往合山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据一名与黄先生同车间的工友介绍,在黄先生之前,该厂已有3名工人“中毒”,其中一名工人还先后“中毒”两次。
至于原因,该工友的说法是:“以前工厂效益好,所用的材料很容易提炼,但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工厂更换了一批材料,不仅灰尘大,废料也多。”
但对该工友的说法,公司相关负责人予以否认。8月18日下午,在该公司生产基地,一名姓周的厂长告诉记者,工厂开工至今,只有黄先生一人中毒,原因是他违反了安全操作规程。“我们问了同车间的工人,他那天上班没戴防毒口罩。”周厂长说,黄先生有时会不戴口罩上班,“尽管让车管主任找他谈话,也没多大作用。”
发现黄先生中毒后,厂方将他送往湖南省株洲市某医院进行治疗,并垫付诊治费用3万多元。对于舍近求远就医的原因,周厂长给出的解释是:该医院是一家专业治疗金属中毒急救专科医院,业务范围及等级为接触粉尘或毒物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具有一定权威性。
周厂长认为,黄先生私自就医,产生的费用与厂里没有任何关系,公司也不应在“职业史及用人单位信息表”上盖章。
对于“是否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这一问题,周厂长在记者重复追问下回答:“只有部分人员与公司签有合同”,理由是“工厂招收的工人都是周边农民工,一些农民工认为签合同后碍于工厂制度不利于闲时回家干农活,加上工厂把买保险的费用变相加进了工资,这些人索性就不签合同了。”
政府:下令整改企业仍拒盖章
据了解,合山某科技有限公司是2012年合山市政府招商引资项目,2014年下半年试行生产,企业相关证件完善。
合山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7月31日至8月16日,该局工作人员多次协调督促合山锌业科技有限公司为黄先生的砷化氢中毒诊断提供从业史证明,合山市分管领导也于8月10日组织有关部门到该公司进行协调,但对方均以“公章不在”作为回应。”
“我们想让该公司开具一份在职证明,但对方仍不盖章。”合山市安监局副局长谭多根告诉记者,对于公司的不配合,他们也很苦恼。就连合山市政府相关领导约谈该企业责任人,责任人也未赴约。
8月15日,合山市安监局聘请了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专家,对合山锌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岗位进行职业危害因素调查,论证由此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职业病,但该公司并未提供专家需要的材料。
8月17日,在协调处理未果的情况下,合山市安监局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公司于8月20日前给予黄先生提供证明材料(职业史及用人单位信息表等),逾期不整改将给予行政处罚。
8月25日上午,据合山市安监局透露,由于合山锌业科技有限公司坚持不为黄先生提供证明材料,该局目前正在收集相关材料,届时该公司有可能会被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
若单位拒不盖章,职业病诊断就无法进行了吗?
据专家表示,即使用人单位不给盖章,但可以通过安监部门提供的材料,证实黄先生病前系在该公司上班,以及职业病防治专家组出具的调查报告,就可以对他进行职业病诊断了。
劳动者一旦被确诊为职业病,也就构成了工伤,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国家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职业病防治法》第53条规定: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
8月25日,蓝女士拿到了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专家组出具的调查报告。调查结论为“黄先生工作所在浸液岗位可能接触硫酸酸雾、砷化氢、粉尘及含铅、镉等重金属等渣尘,可能导致牙酸蚀病、砷化氢中毒、尘肺和接触性皮炎”,并建议“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健康体检等职业卫生相关工作。组织应急体检,以确定其他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危害情况”。
什么是职业性砷化氢中毒?
砷化氢是含砷金属矿渣遇酸或其灼热废渣遇水所产生的废气。在职业活动中,常因意外事故或防护不当,引起接触者急性中毒。短期内吸入较高浓度砷化氢气体所致的以急性血管内溶血为主的全身性疾病,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
砷化氢为剧毒化学物,是强烈的溶血性毒物,此外砷化物尚对心、肝、肾有直接的毒作用。砷化氢中毒分为轻度、重度中毒。
更多知识请阅读:砷化氢中毒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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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2018-09-28 16:23: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