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讯 山东省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王某协商离职前,未安排王某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在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不久,王某被查出患有严重职业病。近日,高新区人民法院以用人单位违反了法定义务为由,判决单位与劳动者恢复劳动关系。
据悉,王某于1980年7月15日到山东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磨料工作,2015年10月26日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离职后,王某发现身体不适,后经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诊断为职业性矽肺一期。2016年8月1日,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2016年10月21日,王某向淄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提出了与山东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恢复劳动关系等仲裁请求。淄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了王某的要求,用人单位不服,诉至高新区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前,并未明确王某已经知晓并放弃了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权利,山东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王某解除劳动关系,损害了王某的合法权益,该解除协议应当认定为无效。
友情提醒
以上就是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后查出职业病,法院判单位恢复劳动关系》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其它疑问或者需要,可以:
1、职业病维权:职业病维权专题;职业病体检:职业病体检专题;
2、在线咨询或者电话咨询。
延伸阅读: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全部评论
病友咨询:确诊为职业病可享受哪些待遇?
病友提问:职业病认定后,可以享受啥待遇?
关于退休人员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工伤问题的探析
哪些情况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职业病诊断申请?(8种)
未购买工伤保险,未被诊断为职业病仍获赔偿
2019年工亡工伤补偿标准
工伤后每月发放伤残津贴,还可以领单位工资吗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