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时,需要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可不少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要如何确定劳动关系,顺利提交职业病诊断申请呢?今天,我们一起来聊聊这个问题。
什么是劳动关系证明呢?
要知道劳动关系证明,就要先弄明白“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证明一般指劳动合同。但实际上,有相当一部分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那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办?
没有书面劳动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无效合同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或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或变更的劳动合同)的劳动雇佣关系,其实就是所谓的“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包括: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的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涉及面广、人数众多。
像以上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要怎么证明自己的劳动关系呢?根据原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但很多单位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并不会真正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此时在申请职业病诊断的劳动者也很难再进入公司搜集相关证据。
但劳动者可以去工资卡所在银行打印工资卡的银行流水,或是去人社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个人社保缴纳记录(公司已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在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劳动者无劳动关系证明资料,需要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设在人社局或劳动局)申请仲裁(用人单位解散、破产的除外),劳动者可提供工资条、工资卡银行流水、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应聘表、同事的书面证言等等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此外,劳动者还可索取其他赔偿,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没有办理社保的补偿等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最后,提醒广大朋友,无论您是否正在申请职业病诊断,是否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作为劳动者了解相应的法律法规,都是有必要的,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编:李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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