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04/12
17:20
4月1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联合发布国卫办职健函〔2019〕368号文件《关于开展2019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详情请查阅附件:关于开展2019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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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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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2020-07-03 20:28: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