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对全院安全生产管理作了详细的阐述,其目的是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最大程度地预防事故的发生。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全院安全生产管理控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7 《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
3.8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3.9 《用电安全导则》;
3.10 《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
3.11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3.12 《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3.13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3.14 《重庆市劳动安全条例》;
3.15 《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
3.16 《重庆市勘测院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
4.1 安全生产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列入行政效能考核工作检查重点,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范畴。
4.2 院长是全院安全工作的责任人,行政副院长具体负责全院日常安全工作,主要负责执行上级机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配备安 全生产设施,组织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各部门一把手是部门安全工作的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的措施制定、实施、检查和事故调查与处理。
4.3每年院与部门、部门与班组、班组与个人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的责、权、利,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
4.4院每年要组织两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促使职工掌握安全生产技能,预防安全事故。各类生产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4.5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讲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通报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督促有关小组进行整改,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4.6 室领导在安排工作时,对有安全隐患的工程要制定安全保障措施,进行事前指导、中间检查。大型工程、特殊工程进场前召开事前技术指导会时,要对安全工作进行指导,提醒作业员注意安全。每次会议要签到,保留记录备查。
4.7 外驻工地工程负责人即为现场安全生产的责任人,负责外驻工地的生产安全和生活安全责任。尤其是高压电环境作业,含有毒有害环境施工,必须制定相应的措施和防护办法。
4.8 院及各部门仪器设备实行专人保管制度,坚持仪器设备的检查、使用和保养制度。仪器设备不超负荷或带病运行。
4.9 踏勘人员在外业现场踏勘工程,除做到自身安全外,特别要注意了解收集作业现场的安全条件,在下达任务时要对安全情况进行交底,以便生产部门进行安全组织,给小组进场进行必要的安全指导。
4.10 室领导或大组长应每月一次深入施工、作业现场,检查生产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督促及时整改。
4.11 全院职工上班期间,中午严禁喝酒,严禁酒后进行测量、钻探、驾驶等各种作业。
4.12 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作业时要精力集中,不准嬉戏、打闹、打瞌睡,不准擅自离岗或串岗。
4.13 外业测绘、钻探、调绘等进入化工厂、医院、发电厂、学校等单位,除遵守我院规章制度外,还应遵守工作场地单位的有关规定,注意其特有的健康安全防范。
5.1 作业人员应注意空中的电力线,塔尺或对中杆不能与任何电线接触,保持安全距离,10千伏以上不小于5米,10千伏以下不小于3米。林中的高压杆应转点或采用前方交会法测量,也可使用免棱镜全站仪进行测量。
5.2 在测量电力设备时,不允许使用金属塔尺,应使用木制塔尺进行测量(当高压线设备很低时,使用木制塔尺也应转点或采用前方交会法测量,确保塔尺与高压线设备不能有任何接触)或使用免棱镜全站仪进行测量。不得带金属塔尺进入变电站作业。
5.3 雨后在高陡斜坡场地及雨后路滑地段作业,在工期不紧的情况下等天睛路干时再进行作业,工期紧时应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作业。作业时随时注意是否有滑坡、 山洪暴发等征兆,在高陡斜坡下应戴安全帽,在高崖上作业应拴上保险绳,无法去人的地方应采用前方交会法测量或用免棱镜全站仪进行测量。
5.4 在树林、竹林和草丛测量时,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规定,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员应换上劳保皮鞋工作,行进时先用木棍打草惊蛇。出工时作业组应带上绷带、劳 保防护用品、蛇药和防蚊叮虫咬等急救药品防备有人受伤。作业组几个作业员分散作业要保持通讯联系,一旦有人受伤,其他同志应立即赶到现场及时处理,随后送 医院治疗。
5.5 暑天高温天气测量时,应根据天气变化情况,错开高温时段,合理安排上下班时间。给每个作业组配备避暑保健药物、草帽等物品,作业人员出现中暑征兆,作业组应立即停工休息,严重时将病员送到附近医院救治。
5.6冰雪低温天气作业时,应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合理安排上下班时间。给每个作业组配备防冻伤药物,作业人员出现冻伤征兆,作业组应立即停工休息,严重时将病员送到附近医院救治。
5.7 现场作业如遇雷电、雨雪、狂风等影响安全生产情况时,应停止作业,严禁在树下、岩下、山顶等区域躲避。随时注意是否有滑坡、山洪暴发、崩塌、泥石流、龙卷风等征兆。
5.8 现场作业如遇冰雹,应停止作业,就近选择在坚固物体下躲避。
5.9 如非必要,不得随意进入疫区。如果因工作需要进入疫区,需征询医生意见,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5.10 不得食用霉烂、变质和被污染过的食品,禁止食用不易识别的野菜、野果、野生菌菇等野生食物。
5.11 水下或河道地形测量时,准备的船要稳固结实,应聘请正式船工进行操作,不得超载,作业员应选会游泳的同志担任,同时穿戴救生衣,在腰部系上安全绳,安全绳另一端应拴在船上:岸边应留有应急人员。汛期作业时,应随时注意水情变化。
5.12 在铁路上进行测量时,随时注意车辆情况,火车来时应提前5分钟离开铁路。在公路上进行测量时,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前后来往车辆,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安全背心 标志服,仪器设站点前后10米的路段上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筒。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开车流量高峰期。
5.13 进行钢尺量距时,应注意钢尺经过线路的沿线情况,严禁接触电线、变压器,严禁从高处向下抛丢钢尺。
5.14 当施工场地马上要进行爆破时,作业员不准进场测量。当施工场地爆破完,须施工人员进入爆破区域清理完善,解除安全警戒后,才能进场测量。
5.15 在城区进行控制测量时,上楼垛时带上楼梯,作业人员栓好安全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5.16 进入全封闭高速路、军事管制区、保密单位作业时,应事先办好相关许可手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场作业。
5.17 外业设站时,仪器与脚架的固定螺丝要旋紧,升降脚架要固定牢固。测站点不要架设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悬崖边、陡坎边、池塘边、高空施工作业架下以及高压线铁塔 附近。需在房顶、水塔等高空设站时,必须固定仪器脚架,观测员必须系好保险带,并有专人进行安全保护。不宜进行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安排进行高空作业。
5.18 作业员在作业时发现有牛马挡道,要主动避让,保护好仪器设备及人身安全,不可对撞而过。在有狗的院落进行测量时,要把狗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外,再进行测量工作。
5.19 在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测量时,应主动向保安、物管或单位值班人员出示相关证件并说明情况,同时遵守该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作业员应在二人以上,互相监督彼此照应,如有毒气应戴防毒面具作业,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5.20 在行人密集区或公路上进行测绘、管线探测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标志服,同时在作业点附近放置安全警示牌,严格遵守城市交通规则,服从交警指挥。穿越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并左右观看来往车辆。
5.21 驻外工地作业人员应与驻地群众建立友好关系并与当地政府取得联系,遵守当地的治安管理条例。
5.22 驻外工地应加强驻地的防火、防盗、用电安全管理,作业人员在晚上不要单独外出,严禁在驻地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及一切违法活动,严禁下河、下塘游泳。
5.23 严禁爬树、上墙进行作业,遇到障碍地物,可以通过支点法、交会法、断面法或楼顶设站俯视测量等手段解决。立尺员标杆靠近建筑物要观察顶上是否有电力电线,不稳定的广告牌等。
5.24 严禁翻围墙、跳堡坎等抄近路作业。水深在0.6m以内、流速不超过3m/s,或流速虽然较大但水深在0.4m以内时允许徒涉过河,但深水河必须要用渡船载人或通过桥梁过河。
5.25 在地下管线开挖验证工作前,应办理相关手续。作业时要严格按岩土施工的技术要求施工,对较深的探坑更要注意开挖角度,防止垮塌。作业点安置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负责施工人员和行人的安全。开挖结果验证完毕后,要及时回填,尽可能把现场恢复原样。
5.26 进入深井下面调查或施放探头、电极导线时,应在身上拴上安全带,井上要有人保护,井下严禁明火。首先要进行有毒、有害及可燃气体的浓度测定,对浓度超标的窨井、管道应采取通风、放毒等安全保护措施后才能作业。
5.27
进行开盖作业必须戴防护手套。管线作业开井盖工作前,现场要设警示标示或用设有明显标志的栅栏圈围起来,作业人员应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打开排(污)水井盖
时脸不要正对井下,放下井盖时要注意自己的手、脚,先打开一井或多井经通风后再拴好安全带下井调查。严禁开井后作业人员离开现场,调查完毕必须立即盖好井
盖。夜间作业时,必须有安全照明标志。
5.28
电力井和电力线探测时,使用夹钳法的作业组要随时配带电笔到工地,探测电力井和电力线要现场测试是否漏电,发现电力线漏电时,有委托方的测量工程,一定要
请委托方到现场配合断电后才能使用夹钳法开展探测工作。无委托方的测量工程,作业组应采用地探雷达等其它安全方式进行探测。
5.29 开井盖和关闭井盖,能一人操作就不要多人一起操作。用撬棍时要松紧适度,用力时防止撬棍滑落或回弹。井盖翻开后确系周围无人再放下,关闭井盖要防止脚被砸伤。
5.30 井盖打开后应有专人守护,长时间不关闭井盖,应设立安全围栏(夜间应有安全照明标志),防止路人跌落井下,工作完毕后立即将井盖还原盖好。
5.31
在人防洞室测量或下污水井、排水沟测量时,应采用专用探测仪进行毒气与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作出是否配戴防毒面具或氧气面罩进行作业的准确判断。下井后井口
一定要留人守护,下井人在腰上必须系上安全绳,安全绳的另一端交井口守护人。在人防洞室或管沟测量要用相应的照明设备,严禁使用明火,氧气面罩必须配有氧
气瓶。在未衬砌的洞室要仔细查看头上的状况后才决定是否可以进去工作,进去时必须头戴安全帽。进入洞室或管沟作业时,至少应有二人相互照应,走在前面的作
业员应在腰部系上安全绳,走在后面的作业员发现情况不好时,应立即把他拉出洞室或管沟。
5.32 对需进行人防工程测量的大型排水和管道工程应充分做好前期踏勘调查准备工作,做好安全生产预案,确保进洞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仪器设备的安全。
5.33
使用大功率仪器设备时,作业人员应具备安全用电和触电急救的基础知识。工作电压超过36V时,供电作业人员应使用绝缘防护用品。接地电极附近应设置明显警
告标志,并委派专人看管。雷电天气严禁使用大功率仪器设备施工。井下作业的所有电气设备外壳必须有接地装置。
5.34 严禁在氧、煤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管道上作充电点,进行直接法和充电法作业。
5.35 严禁在地下电缆及附近区域进行扦探或开挖作业。在进行电力管沟内管线量测时,严禁钢尺、金属塔尺与其接触。
5.36 放(验)线工程的立尺员必须问明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后或在施工员的带领下进入作业现场。测站尽可能不设在施工场地,作业人员必须带安全帽和手套,穿劳保皮鞋。要注意运行中的挖土机、外露钢筋,水泥钉、基坑,脚手架等。
5.37
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场地测量时,有委托方的测量工程一定要委托方在现场配合,无委托方的作业组一定要事先与工地负责人联系好,保证作业员测量时高空不能随便
抛物。进入工地现场要戴上安全帽,注意不要被场地上废弃的铁钉刺伤手脚,在不平整的场地不要赶进度,要踩稳脚根后慢慢行进。
5.38 作放线、图根等工作固定桩位时,钻子、斧头(或手锤)要拿稳,特别注意斧头(或手锤)与手柄是否牢固,对中杆不使用时应平放,警惕在打桩时对中杆倒下砸伤人或设备受损。
5.39 对于探管仪等有电磁辐射的设备,合理安排工期,避免长时间不间断使用,不超负荷或带病运行。实行专人保管制度,坚持仪器设备的检查、使用和保养制度。
5.40 使用发电机、电锤等设备,要合理安排工期,错开休息时间,减少对他人的影响。
5.41
在变形观测、施工监测、夜间监测等作业开始前,应作好安全生产预案并落实到位。需要交通断流的作业项目,作业前,计划经营办应与委托方联系,请委托方、辖
区内的交警协助到现场断绝交通,当道路交通未断时作业员不能作业。部门领导或项目负责人需到现场组织、指挥作业,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5.42 在大桥桥面或高楼楼上栏杆外立尺作业时,至少应有二人相互照应,要翻出栏杆外立尺的作业员应在腰部系上安全绳,安全绳应拴在稳固的地方,另一作业员应仔细检查防止断裂和滑落,塔柱上请业主派专业人员或具有高空作业资质的人员放置棱镜。
6. 岩土勘察
6.1
雨后在高陡斜坡场地及雨后路滑地段作业,在工期不紧的情况下等天睛路干时再进行作业,工期紧时应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作业。作业时随时注意是否有滑坡等
征兆,在高陡斜坡下应戴安全帽,在高崖上作业应拴上保险绳,无法去人的地方应采用前方交会法测量或用免棱镜全站仪进行测量。
6.2
在树林、竹林和草丛作业时,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规定,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员应换上劳保皮鞋工作,行进时先用木棍打草惊蛇。出工时作业组应带上绷带、劳
保防护用品、蛇药和防蚊叮虫咬等急救药品防备有人受伤。作业组几个作业员分散作业要保持通讯联系,一旦有人受伤,其他同志应立即赶到现场及时处理,随后送
医院治疗。
6.3 暑天高温天气钻探时,应根据天气变化情况,错开高温时段,合理安排上下班时间。给每个作业组配备避暑保健药物、草帽等物品,作业人员出现中暑征兆,作业组应立即停工休息,严重时将病员送到附近医院救治。
6.4冰雪低温天气钻探时,应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合理安排上下班时间。给每个作业组配备防冻伤药物,作业人员出现冻伤征兆,作业组应立即停工休息,严重时将病员送到附近医院救治。
6.5现场作业如遇雷电、雨雪、狂风等影响安全生产情况时,应停止作业,严禁在树下、岩下、山顶等区域躲避。随时注意是否有滑坡、山洪暴发、崩塌、泥石流、龙卷风等征兆。
6.6 现场作业如遇冰雹,应停止作业,就近选择坚固物体下躲避。
6.7 驻外工地作业人员应与驻地群众建立友好关系并与当地政府取得联系,遵守当地的治安管理条例。
6.8 驻外工地应加强驻地的防火、防盗、用电安全管理,作业人员在晚上不要单独外出,严禁在驻地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及一切违法活动,严禁下河、下塘游泳。
6.9 如非必要,不得随意进入疫区。如果因工作需要进入疫区,需征询医生意见,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6.10 不得食用霉烂、变质和被污染过的食品,禁止食用不易识别的野菜、野果、野生菌菇等野生食物。
6.11 水下钻探时,准备的船要稳固结实,应聘请正式船工进行操作,不得超载,作业员应选会游泳的同志担任,同时穿戴救生衣,在腰部系上安全绳,安全绳另一端应拴在船上:岸边应留有应急人员。汛期作业时,应随时注意水情变化。
6.12 技术人员在钻孔定位时,要查阅管网、人防资料,尽量避让管网、人防洞室。在不影响地质及工程设计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地考虑道路交通、水源、居住及地势等因素,为钻探施工创造条件。
6.13 对疑有地下管线的孔位,应进行钻孔管线探测或挖掘查实,力求稳妥可靠;
6.14 地质钻探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钻机班长是机台的安全责任人,负责全机台的安全施工。新工人必须在机长或熟练工人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15 进入钻场必须戴安全帽和劳动保护服装,严禁赤脚或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6.16
进场前,应弄清场内架空线路、地下管网、通讯电缆等分布情况,钻探开孔宜用旧钻头,深度1-3米内,力求稳、慢,避免伤及管线,场地附近有高压线路时,钻
塔与高压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10千伏以上不小于5米,10千伏以下不小于3米,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得作钻机整体迁移。
6.17 现场管材、物品、工具等必须摆放整齐。钻场内严禁存放有毒、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剂。
6.18 起落塔架时未经检查设备不准起落。起落时,塔架周围严禁站人。
6.19 开孔前必须检查钻机、柴油机、天车、塔架等各种机械的螺钉是否紧定,塔材是否配套齐全,钢丝绳是否完好,确定安全可靠时,方可开工。
6.20 钻机立轴,天车中心(或前缘切点)与钻孔必须在同一垂直线上。
6.21 塔上工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准把头、手伸至提弓仪器上行下落的范围。
6.22 机械运转时,不准从事零部件的拆装工作,不准触摸和擦洗运转着的部件。
6.23 各种设备外露的传动皮带、明显轮、转动轴链条等应有防护罩或防护栏杆,且栏杆上不准放置任何物件。
6.24 钻机提升系统各连接部件要可靠,干燥清洁,制动有效,天车及提升系统无故障。
6.25 钻机的制动离合系统应防止油、水及杂物侵入,防止钻机离合失控。
6.26 提弓仪器、提弓仪钩应有安全闭锁装置,摘、挂提引器时,不得用手摸提引器底部。
6.27 进钻时,由机长负责钻机的运转,注意观察孔内、钻机、柴油机、水泵的工作情况,发现故障及时停机排除。
6.28 孔口工作人员不准把手握在垫叉把底部,上下垫叉要先切断动力,粗径钻具升出孔口后,应用双手抱住钻具管身,禁止把手伸进钻头内去试探岩心或低头用眼睛看岩心,不准用手掌托住钻具底端。
6.29 使用牙钳或其它工具紧、拆钻具,当阻力较大时,严禁用手握牙钳或其它工具,应用手掌向下用力,以防牙钳或其它工具压伤手。卷扬机工作时,严禁用手触摸钢丝绳,垫叉未离开钻具,不能开机。
6.30 提钻、下钻时,操作钻机人员要注意提弓仪器的高度,当孔口的工作人员都处于安全位置时才能放下,严禁把钻具一下放到底。
6.31 打吊锤时,要有专人指挥。吊锤下部钻杆必须安装冲击把手,打箍上部应连接钻杆,挂牢提引器并拉紧钻杆。严禁手或身体的其它部位进入穿心锤工作范围内,以防吊锤砸伤。
6.32
钻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的场地上,松软的场地必须垫实,加垫基台木或木板。使用千斤顶时,要垫实地梁、绑牢千斤顶及帖子。打紧卡瓦时,必须用铁锤垫打。卡
瓦上都要用冲击把手贴紧卡死并绑牢,孔口要围好,提引器要绑牢,顶拔时要缓慢,不能过猛,要有一定的间歇时间。
6.33 使用螺旋千斤顶时,禁止任意增加扳杆的长度,两边丝杆顶起的高度要保持一致,不得超过丝杆全长的三分之二,推杆过程中,头、胸部应远离扳杆,回扣时,禁止使用升降机提吊被顶起的事故钻具。
6.34 翻钻具时,操作人员不准站在钳子或扳杆的反转范围内。
6.35 场内应配备适当的防火器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36 进行锚杆造孔作业时,操作钻机人员应面对钻孔,不准背对钻孔操作。
6.37 已开挖的超前钻探作业时,桩孔口应盖好盖板,防止失足跌落桩孔内。在无可靠防护的情况下,不得进入桩孔内进行任何操作。
6.38 单孔钻探完成后,拆设备前,首先要切断钻场电源。拆卸设备时遇有螺栓扳卸困难,使用扳手或套筒必须打牢配合好,防止用力过猛而损坏部件或碰伤人员。
6.39 搬迁前应选好搬迁线路,修整路面,尤其在下雨路滑时搬迁设备更应修好搬迁道路。各种钻具应解卸成小根,摆放整齐。需搬迁的设备、管材等要捆绑牢固,找好重心,防止钢丝绳滑动及摇摆伤人。
6.40 现场机具设备应有人照看,工棚搭放在钻机旁的安全地带,避免人身财产损失;钻孔完毕应及时封孔回填,清理施工现场,以免伤人。
6.41 对于雷达等有电磁辐射的设备,合理安排工期,避免长时间不间断使用,不超负荷或带病运行。实行专人保管制度,坚持仪器设备的检查、使用和保养制度。
6.42 合理安排钻探工期,错开休息时间,减少对他人的影响。
6.43 钻探班库房应堆放整齐,配备灭火器材,严禁库房内焊接机具和吸烟。
7. 车辆安全
7.1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单位内部的各项安全制度,提高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意识,自觉接受单位的检查监督。
7.2 驾驶员应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学习及安全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7.3 驾车时要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按额定人数运载作业人员,不开违章车、英雄车、斗气车和带病车,严禁三超(超载、超速、违章超车),严禁疲劳驾驶车辆,做到中速行驶、安全礼让,确保安全。车门未关,不得启动车辆,车未停稳,不得开启车门。
7.4严禁酒后开车。
7.5 驾驶员出车前要仔细的检查车辆状况,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不开带病车上路。收车后检查车辆当天运行状况并做好相关的安全记录。
7.6 驾驶员要保持车内外清洁,严禁随意拆卸损坏车内设施。教育乘员不准随意吐痰、乱扔烟蒂、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7.7 不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非专业驾驶人员驾驶院公务车按院《车辆管理办法》执行。严禁将车辆私自交给他人驾驶。
7.8 在下雨天、大雾天以及道路狭窄,人流较多的路段注意车速,谨慎驾驶。驾驶员应对行车路段有无安全隐患作出准确判断,有险情的路段应停车察看,不宜行驶的坚决不开,并给作业员做好耐心解释工作。
7.9 驾驶员在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案并保护好现场,抢救伤者,找好证人,等候处理。
7.10 为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各生产部门指定一个技术好、责任心强、敢于负责的驾驶员担任驾驶组长,协助室领导对本室运行车辆进行动态管理。
8. 办公安全
8.1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各部门领导都要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8.2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院义务消防队伍,院行政要抓好义务消防队伍的业务学习和训练工作。义务消防员名单每年公布一次,每半年培训一次。
8.3 办公室和后勤办为消防负责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安全消防检查,发现漏洞,及时整改。
8.4 消防器材由后勤办牵头购买,要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维修、保养和更新;保持消防设施正常状态。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院为本单位配备的消防器材,不得挪做它用。
8.5 严格遵守用电规定。除院内电力主管部门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配电线路,不得乱接电线或超负荷用电。
8.6电力变压器维护要做到定期检查,每两年必须请供电部门检查一次。
8.7 电梯日常维护由蒂森公司负责,重庆市技术监督局对其安全检查每年一次。使用人员按规范操作使用。
8.8 严禁在办公场所用电取暖和用电炉、酒精炉取暖;严禁在变电房、库房、机房等重点防火部位吸烟或者动用明火作业,并派专人负责监督管理。
8.9 消防通道要人人知晓,定期检查。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占用或堵塞安全出口。后勤办公室每季度检查一次。
8.10 办公室内办公用具、图纸、资料等应摆放整齐,不得摆放在电器插座旁和占用通道。
8.11烟头要灭火后放入烟缸,不能乱扔。
8.12 做到人走熄灯,关闭饮水机、空调及电脑。下班离开前,办公室应检查室内电器设备,关闭电源、门窗。
8.13 定期检查避雷设备,有雷电现象时应拔掉网线,关闭一切电器设备。
8.14 内业各办公室设立一名安全员,负责本办公室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员应经常巡视各电器设备的运转情况,严防超负荷运行。
8.15 各个办公室饮水机的加水、关电安排专人负责。避免饮水机烧干,从而引发火灾。
8.16 院要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8.17 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设备保持较好的通风条件,合理安排工作,避免长时间不间断使用。
8.18 合理安排工作,避免长期不间断使用电脑、发电机、变压器等带电设备。
8.19 定期对电线、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在炎热高温天气加大检查力度,防止老化漏电。
8.20 保洁人员要用比较干的清洁工具除去地面残留油污、水渍。
8.21 举办集会、娱乐等活动,应在标示应急通道,并指定专人负责紧急情况疏散。
8.22 保持办公室的照明、通风、温度湿度、噪音条件良好,通过举办娱乐活动多种方式等缓解工作压力。
8.23 指导有关人员正确使用有害物质(洗涤剂、粘合剂、速干油墨、修改液等),防止过量使用。
8.24 加大宣传教育,废弃物分门别类放在指定位置,禁止高空抛物。
8.25 由具有焊接技能的人员进行焊接工作,并按规范要求操作。
8.26 发电机、烟道净化系统、切割芯样等选择合适的工作时段,尽量避免午休和深夜使用。
8.27 指定专人负责健身房工作,指导使用人员按操作规范使用健身器材。
8.28 使用裁纸刀不要多人一起操作,裁纸时注意手不要停留在刀口下。
8.29 保持晒图机和胶装机通风良好,安装换气排风装置。多人轮换合理安排工作,尽量不要长时间不间断使用。操作时按规范操作,避免烫伤。
8.30 多人轮换合理安排工作,避免长期不间断折图、剪切、装订。
8.31攀爬梯子时,首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完整,使用时应踩下制动装置或由他人扶住梯子,防止梯子滑动。人在梯子上不能移动梯子,禁止把梯子回设在木箱等不稳固的支持物上或容易滑动的物体上使用。
8.32 切割芯样时,必须先润湿芯样,手与刀口保持一定距离。
8.33 按操作要求使用燃气和热水器,灶上有火时,不得离开,防止干烧。
8.34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树立“爱岗敬业”的思想,本着对人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不出售变质、变味的食品,杜绝中毒事件的发生。
8.35 搞好食堂的卫生和环境卫生,做到天天小扫除,一周大扫除,保持食堂整洁卫生。
8.36 对食堂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不符合从事炊事工作的人员要立即停止其工作,待恢复健康后经批准方可上岗。
8.37 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在食堂内做饭,更不得在食堂内存储生禽、鱼虾、肉蛋、蔬菜等食品。
8.38 保持食堂厨房、库房等环境卫生清洁,健全严格的清洗、消毒卫生清洁制度,垃圾要及时处理,确保食堂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
8.39 工作人员必须注意做好个人卫生,工作期间穿戴工作服帽。坚持洗手后操作,严格遵守卫生制度。
8.40 为防止传染病的发生,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堂操作间。
9.记录
9.1办公区检查记录表
9.2 外业巡查记录表
9.3 事故事件报告
9.4 劳保用品发放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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