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05/13
14:15
近日,省安监局和省卫计委就职业卫生监管职能进行了交接。
据介绍,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安监局增设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的通知》的精神,职业卫生监管相关职责由原省卫生厅调整划转 到省安监局承担。自5月1日起,由省安监局依法承担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的监督执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审 查及监督检查、职业卫生检测和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组织查处作业场所重大职业危害事故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职能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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