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卫计委2018-5-10 10: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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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T 300.5-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5部分:铋及其化合物》本部分代替GBZ/T 160.4-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铋及其化合物》。本部分与GBZ/T 160.4-2004相比,主要修改如下:——增加了待测物的基本信息;——改进了空气采样和标准系列浓度的表达;——补充了样品空白要求和方法性能指标。
说明:根据国卫通〔2017〕24号文件《关于发布<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部分:总则>等96项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新标准 GBZ/T 300.5-2017 代替 GBZ/T 160.4-2004,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 5 部分:铋及其化合物
Determination of toxic substances in workplace air—
Part 5: Bismuth and its compounds
GBZ/T 300.5-2017,代替 GBZ/T 160.4-2004
2017-11-09发布,2018-05-01实施
前言
本部分为 GBZ/T 300 的第5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 GBZ/T 160.4-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铋及其化合物》。
本部分与 GBZ/T 160.4-2004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增加了待测物的基本信息;
——改进了空气采样和标准系列浓度的表达;
——补充了样品空白要求和方法性能指标。
本部分中的主要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起草人:邹晓春。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Z/T 160.4-2004(GBZ/T 160.4-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铋及其化合物.pdf)。
1 范围
GBZ/T 300 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碲化铋的酸消解-原子荧光光谱法和酸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气溶胶态碲化铋浓度的检测。
附件下载:
GBZT 300.5-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5部分:铋及其化合物.pdf
责编:李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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