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要落实好,除了用人单位要加强规范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之外,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如何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呢,我们一起来探讨下。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首先要具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技术能力(如设备要求、人员要求),不能超范围开展体检项目,在能力范围内开展体检工作时还应加强规范管理,以控制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根据实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中出现的一些常见问题,笔者有以下建议:
一、加强信息审核
对于劳动者的接害因素要具体,职业史也要注意核实,以免因接害因素错漏造成受检者的体检项目不适用,没有起到职业健康监护的作用。
举个例子,接害因素不能用油漆、胶水或者油漆工代替,而要具体准确,比如甲苯、水泥粉尘等,那像胶水、油漆这些要怎么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呢?有明确的主要危害因素,就按明确的危害因素来填;没有就按其主要成分来确定。
二、按照GBZ188确定体检项目
按照GBZ188确定体检项目,看起来不难,但实际工作中,还是存在很多问题和难点的。
比如,接害因素为“其他金属烟尘”,怎么确定体检项目?是按粉尘还是按化学危害呢?首先,要看这个金属粉尘能否引起中毒,如有中毒作用,就按对应的化学毒物的体检项目来开展;如果不能引起中毒,那么就可以参照无机尘确定体检项目,或者按普通健康体检开展。
在实际工作中,最开始确定体检项目和费用是用人单位和销售业务人员对接的,而销售业务人员由于专业知识不足,难免安排有误,因此体检机构需要定期对销售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并配置专业人员把关审核,进行查漏补缺校正。
此外,由于危害因素种类繁多,有很多不在GBZ188范围内的,建议根据毒理学按靶器官确定体检项目,或者不开展职业健康检查(也可只开展普通健康体检)。
三、规范检查,记录准确
在各检查项目中,应规范临床操作,准确记录,以保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准确性。比如噪声体检,要注意检查校准听力计,受检人员不能佩戴助听器,精确测试单耳骨导听阈要进行掩蔽等。
四、正确下结论
要注意三点:1.漏诊;2.误诊(特别是应急体检);3.下结论要根据目标疾病来下。
关于漏诊,一般是粗心、或者因日常体检量太大疏忽所致;误诊一般发生在应急体检中,因为应急体检一般时间较为紧急,当检查结果与多种疾病类似时,容易误诊,需要注意辨别。
为什么要强调下结论要根据目标疾病来下呢?举个例子,噪声岗前体检查出有疑似尘肺病表现,这时候可以下“疑似职业病”吗?上岗前体检的目标疾病是筛选职业禁忌证的,是不能下“疑似职业病”这个结论的。但是体检机构可以告知受检人员情况,可能和以前的职业史有关,并提醒他可去申请职业病诊断。另外,离岗体检也是没有“职业禁忌证”这个结论的。
五、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告知
发现有疑似职业病的,应及时上报(不要超时,5个工作日),并告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有职业禁忌的也应单独告知劳动者和受检人员。如果直接给用人单位寄送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不单独告知,有些用人单位就不重视体检结果,也不会根据体检结果和建议进行及时依法处理。
六、建立并保存职业健康检查档案
除了用人单位要建立并保存职业健康检查档案,体检机构也要存档被查/调用,注意不要丢失。
此外,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比如目前我们使用的GBZ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是2014版的,但在2014年后又更新和新增了一些职业病诊断标准,因此评价依据要注意更新,体检机构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培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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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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