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有什么待遇和补助
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病人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赔偿,包括诊断、康复费用,以及伤残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社会保障。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伤残补助与生活补贴:经专门评定后确认为一级至四级职业病的患者,可以领取伤残补助。
职业病病人的待遇包括: 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确保病人在治疗职业病时得到必要的医疗支持和保障。 根据工伤程序,病人有权获得工伤医疗费用,减轻其经济负担。 职业病病人可以获得工伤津贴,这是对其因工作原因患病的额外补偿。
对于因职业病致残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伤残抚恤金,包括定期抚恤金和一次性抚恤金,以弥补因伤残带来的经济损失。在职伤残补助金则提供给那些因职业病导致伤残但仍继续工作的劳动者,以减轻其经济负担。易地安家补助费用于帮助因职业病需要异地安置的劳动者解决生活问题。
伤残待遇:如果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将享受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其他待遇:根据工伤职工的实际情况,还可能享受其他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如康复费用、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等。
对于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将保留劳动关系并退出工作岗位,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伤残津贴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伤保险基金将补足差额。此外,这些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需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而致残五级至十级的职工,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一次性医疗赔偿。总体而言,职业病工人根据伤残等级和具体情形,可以享受到包括停工留薪待遇、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赔偿和就业补贴等在内的多种待遇。
得了职业病公司补偿标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湖北省工伤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
在湖北地区,工伤停工留薪期的具体管理方式严格遵循与之对应的相关法律及政策。其中,“停工留薪期”是对员工因公受到事故损害或罹患职业病而需暂时停止现有工作并进行工伤治疗的期间的统称。此间的期限通常依照医疗单位出具的鉴定证明与《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予以明确。
湖北地区“停工留薪”,即工伤职工就医时的月度津贴等金额随医疗期照常发放,直到病愈停止。此期限通常依据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及湖北省官方发布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进行判定。受到职业受伤或患有职业病,职工须暂停工作前往医院接收工伤治疗,以保障自身健康权益。
湖北省中,停工留薪期时间一般控制在12个月以内。若伤势较重或情况特殊,需经过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方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长依据工伤职工的受伤部位及病情严重程度,参照《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进行细化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停工留薪期延长确认;(四)康复性治疗确认;(五)辅助器具配置确认;(六)生活护理等级确认;(七)旧伤复发确认;(八)供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能力鉴定事项。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
新《办法》删除了原《办法》中的“停工留薪的时间由协议医疗机构根据诊断结论提出意见,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确定,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
一)受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二)受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受伤职工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四)五至六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五)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建立市级储备金制度,用于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职业病病人享有哪些待遇
1、职业病病人的待遇包括: 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确保病人在治疗职业病时得到必要的医疗支持和保障。 根据工伤程序,病人有权获得工伤医疗费用,减轻其经济负担。 职业病病人可以获得工伤津贴,这是对其因工作原因患病的额外补偿。
2、职业病患者依法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依据国家规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相关部门共同制定,职业病病人的医疗与康复费用,以及伤残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均按照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3、医疗与康复待遇:职业病病人有权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待遇,包括安排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由职业卫生机构进行确诊,确保得到专业的医疗服务。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病人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赔偿,包括诊断、康复费用,以及伤残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社会保障。
4、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这主要适用于因用人单位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职业病发生的情况。劳动关系处理: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与新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中应明确职业病相关待遇的承接和保障。
5、职业病人确实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这些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医疗费用:一旦确诊为职业病,工人有权获得及时的治疗,医疗费用应由雇主或相关保险机构承担,确保工人不会因经济原因而延误治疗。
职业病停工留薪的法律规定
1、职业病停工留薪[strong]职业病停工[/strong]的法律规定: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由用人单位按照出勤发给工伤职工工资以及福利。停工留薪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在职工发生工伤或者职业病后,还未取得赔偿金前或者在索取赔偿金的期间,可以获得正常劳动报酬收入,以维持自身的正常生活,促进职工的康复。
2、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停工留薪期内,享有与正常工作时等同的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设定为十二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最多二十四个月。一旦职工伤情严重且情况特殊,需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方可延长停工留薪期。
3、停工留薪期从工伤职员开始休养之日计起,一般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若因伤势严重或事态特别,须经地方市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定后,可适当延长,但仍不得逾越该期限。对于在停工留薪期内生活不能自理并需[strong]职业病停工[/strong]他人照料的工伤员工,其护理责任应由雇主承担。
4、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法定参考是《工伤保险条例》,它规定[strong]职业病停工[/strong]了员工因工伤或职业病需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改变且应由用人单位按时发放。这里所述的原工资福利待遇,通常是员工在治疗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然而,具体计算方式可能因地域、行业差异存在微小区别。
5、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职业病不上班公司需要怎么补偿
如果因患职业病导致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视其伤残等级判断其是否需要继续工作。但是无论其是否需要工作,用人单位均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的,应当支付双倍的赔偿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在工厂上班有职业病了不做了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根据伤残等级进行赔偿。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法律主观:职业病公司要进行补偿。职业病属于工伤的一种,待遇与同工伤,具体赔偿情况按照工伤鉴定的等级进行赔偿。 要确定的是自身是否已患有职业病,职业病是需要经过疾控中心的诊断给出诊断报告方可认定的,并非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都会患有职业病。
在停工留薪期内,员工的工资发放标准为其工伤前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严格上讲,这应该是工伤前12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工伤情况不严重,只有几天,那么工伤医疗费用需要医院开证明,然后拿到企业的相关部门报销,同意后100%报销。同时,这期间的伙食费以该企业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补偿。
工资发放标准:工伤期较短:如工伤只有几天,工伤医疗费用需医院开证明,由企业相关部门报销,期间的伙食费按企业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补偿,此期间请假不计入旷工。需要暂停工作: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放,严格上讲,应为工伤前12月的平均工资。
九级伤残 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 本人工资×7个月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公司可以通过支付经济赔偿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按照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最多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的补偿。
有职业病单位怎么处理
1、有职业病单位按工伤方式处理。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strong]职业病停工[/strong],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strong]职业病停工[/strong],并享受工伤待遇。在接受医疗期间,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strong]职业病停工[/strong];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公司如果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公司自行承担相应[strong]职业病停工[/strong]的赔偿。
2、该条指出,上述情况下的职业病待遇,应由原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负责。此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确保其在离职后仍能得到应有的职业病待遇,尤其是当职业病与先前的工作环境直接关联时。
3、员工在职期间患职业病用人单位的处理方法:(1)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职业病病人 用人单位应建立职业病报告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当发现有职业病病人时,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造和篡改。
4、对在职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这是法定调岗,不论员工同意与否。
5、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被认定为职业病的,还需要上班吗?
如果因患职业病导致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视其伤残等级判断其是否需要继续工作。但是无论其是否需要工作,用人单位均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的,应当支付双倍的赔偿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认定书拿到了还在上班没有影响。工伤认定后,工伤职工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仍然应当继续在工厂工作。其中停工留薪期期间劳动者不需要上班;如若构成一至四级伤残的,劳动者应当退出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
可以拒绝上班。《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发生后,职工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除非经医生评估确需停工留薪。对于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当保留其劳动关系。如果职工因职业病或工伤导致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通常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并应考虑为其调整工作岗位。如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须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工伤鉴定期间不需要上班,单位应当按照伤情对应的停工留薪期支付工资,俗称误工费,但前提是在劳动仲裁当中提起。法律分析职工在单位因工受伤的,得到有效治疗后,就得准备资料,申请工伤认定了。需要职工本人准备好诊断书、劳动合同及申请表等。
按照国家规定诊断为规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规定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亡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有的国家对职业病患者给予经济赔偿,因此,这类疾病称为需赔偿的疾病。
如果是因工受伤的工伤期间,被认定为伤工期间,员工可以申请伤工津贴,并且不需要还班。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伤工期间,员工可以不用出勤上班,而是集中休养,以便更好地恢复身体健康。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法律分析:职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这个属于工伤赔偿项目中的“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也就是受工伤了,没办法继续工作了,但是工资要继续发放,即为“停工留薪”,停工留薪属于法定赔偿项目,不需要医生开具证明。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工伤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了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当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进行工伤医疗时,其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最多可延长12个月。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 停工留薪期 内,原 工资福利待遇 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工伤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三条主要规定了工伤职工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的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为12个月,但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者,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过12个月,若伤情严重或特殊情况,经设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职业病怎样向单位获得补偿
如果劳动者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可以通过申请工伤认定,获得相应的补偿。这项补偿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来自工伤保险基金的工伤保险待遇,二是来自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赔偿。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例如未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等,劳动者还可以追究用人单位的民事赔偿责任。
由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法律分析:职业病患者应当先向当地劳动部门的职业病防治部门进行职业病鉴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依据工伤鉴定结果,计算赔偿数额。已投保工伤保险的,赔偿由工伤保险机构发放。未投保的,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劳动仲裁程序 协商未果的,可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不服一审判决的,可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职业病的赔偿通常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工伤保险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如果职工因工作导致了职业病,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保险赔偿。具体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和丧失劳动能力赔偿金等。
受工伤了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书拿到后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用人单位不主动赔偿,那就要进入劳动仲裁程序。注意提起仲裁申请的时限,即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60日内要提起。
职业病医疗期是如何规定
1、法律分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职业病医疗期规定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因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限。职业病医疗期的报销范围如下:医疗费用:包括门诊、住院、手术和康复治疗等相关费用。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享有停工留薪期(医疗期)的权利。停工留薪期的时长一般不超过12个月。然而,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停工留薪期的延长期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4、同时根据其实际工作年限及入司年限,给予3至24个月不等的医疗期。
5、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其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职业病确诊前,已因违反劳动纪律被解除合同,还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吗...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毫无疑问,公司不给胡某发放停工留薪期待遇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薪留职申请流程:职工应提出书面申请,经企业批准,并签订停薪留职协议书。
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所在单位按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停薪留职职工在合同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复职,如果原单位并入其他单位或已撤销的,由合并后的单位或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无法安排的,也按照省劳动局劳计字第161号文件规定处理。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职业病苯中毒怎么申请停工留薪?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治疗费用因各地药品、检查费用均由当地物价部门自主制定,而且各医疗机构使用药品不同,费用以当地医疗机构实际治疗收费标准为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交通费和食宿费:前提:在筹地区以外就医,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票据确定。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个月本人工资。
所以,你单位应当立即改善劳动环境,在其劳动环境不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时,应停产整改;要立即为劳动者进行体检并承担费用,需要治疗时应积极提供治疗并承担所有费用;如给劳动者身体留下后患的,应当按程度进行赔偿,如果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应适当给予补偿。
医疗期12个月内职业病诊断下来了,有三个月的停工留薪期,请问我能休十五...
单位的说法是正确的!因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法律分析:员工可以凭借医生开具的病假条要求公司按月支付停工留薪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鉴定出停工留薪期满后,如果伤情未回复的,还是可以请病假的。劳动者此时应当按照病休来确定其不能上班期间的法律性质,那么在病休期间的工资则按照病假工资计算。是可以请假的,单位有义务继续负责。法律分析工伤后,有一个法定的工伤医疗期,这个期限是法律赋予受伤职工带薪休养的权利,单位不能剥夺。
如果职业病未经过审批为工伤,休息应该按照病假支付工资,实行医疗期制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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