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卫健委各地开出了多张职业卫生罚单,对各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此次处罚单位多,处罚力度大,警醒了更多的违法企业,为劳动者撑起一把职业健康“保护伞”。
案例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卫健局发现:位于海宁市黄湾镇的海宁高点家具有限公司粉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职业病危害接触人数为345人,但2020年来接受过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仅46人,近两年新入职的177名接害劳动者无一人接受过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该企业最终被罚款23万元。
案例二
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卫健局调查发现:一企业多岗位工作场所粉尘浓度检测多次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都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且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执行不到位,致4人确诊为职业性矽肺一期,被处罚款24万!
案例三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某医院放射科工作人员离岗时向医院提出安排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要求,但迟迟得不到回复,卫生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核实情况并处罚12.5万。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非常支持浙江卫健委各地对有关单位的行政处罚!这着实是一个重大进步,浙江卫健委严格贯彻落实了《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全面深入的开展了执法检查,加大了执法检查的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处罚,切实规范了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行为,为劳动者构筑职业健康屏障,保护了劳动者健康权益。
笔者认为,浙江卫健委并不仅仅只是惩罚了某一个单位,一方面很好的督促单位切实落实,另一方面也希望其他单位能够引以为戒,不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职业病的出现。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当地卫健委对其进行处罚,这是理所当然的,对于法律,所有的人都必须执行,这才是一个国家制度必须具有的约束力。否则,大家都以自己的理解,国家制度就形同虚设。
用人单位不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劳动者生命健康负责,明显与法律规定不符,这样的企业如果不受到处罚,将进一步助长企业违法的底气。浙江卫健委的处罚,更好起到了对企业监督监管的工作职责,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提升了我国职业病防治的水平,为劳动者的健康保驾护航,为浙江卫健委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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