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09/17
16:04
近日,无锡市安监局局执法人员对江阴中和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七)项规定,并参照无锡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无锡安监局决定给予江阴中和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万圆整(¥6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编:欧阳凝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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