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定的职业病有什么
1、[strong]国家公布的职业病[/strong]我国法定的职业病分10大类,共有132种。详细解释如下:职业病的分类 [strong]国家公布的职业病[/strong]我国将职业病主要分为10大类,包括尘肺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等。这些分类是基于对工作环境中可能导致健康损害的因素的全面识别和评估得出的。每一类职业病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和临床表现。
2、我国法定职业病分为十大类132种。《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strong]国家公布的职业病[/strong]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3、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性眼病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职业性化学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职业性传染病 职业性肿瘤 其他职业病 共计10类132种职业病。
4、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共3种; 职业性肿瘤,共8种; 其他职业病,共5种,如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等。这些疾病多源于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到的粉尘、放射性物质、有害化学物质等。值得注意的是,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被认定为职业病。
5、法律客观:《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谁规定?
1、法律分析:目前规定[strong]国家公布的职业病[/strong]的是132种[strong]国家公布的职业病[/strong],职业病[strong]国家公布的职业病[/strong]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调整的原则和职业病的遴选原则,修订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由原来的115种职业病调整为132种(含4项开放性条款)。
2、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第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3、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四部门联合规定。
4、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规定的。2013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5、-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噪声聋等11种。- 职业性传染病:包括职业性炭疽、森林脑炎等16种。- 职业性肿瘤:包含皮肤癌、间皮瘤等10种。- 其[strong]国家公布的职业病[/strong]他职业病:有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心血管疾病等14种。
6、也就是说,引起职业病的因素包括了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物质方面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7、法律分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目录的颁布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我国法定职业病有十大类多少种
1、法律分析:在我国,现行的法定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包含10大类共132种疾病。与此相对,之前的旧版职业病目录包含10大类115种疾病,但该目录已于五年前被废除。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联合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共同制定和调整,并定期公布。
2、法律分析:法定职业病种类有十类132种。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3、法律主观:职业病的分类 现有法定的职业病分10大类115种。 粉尘类:矽尘、煤尘、石黑尘、炭墨尘、石棉尘、滑石尘、水泥尘、云母尘、陶瓷尘、铝尘、电焊烟尘、铸造粉尘等各种粉尘。
4、现在的法定职业病有十类,共132种。详细解释如下:职业病的分类 法定职业病是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经验和实际情况,结合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结果,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标准进行分类的。目前,我国的法定职业病共分为十类。
5、我国法定的职业病分10大类,共有132种。详细解释如下:职业病的分类 我国将职业病主要分为10大类,包括尘肺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等。这些分类是基于对工作环境中可能导致健康损害的因素的全面识别和评估得出的。每一类职业病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和临床表现。
国家规定职业病目录范围内共计什么章什么条?
1、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全文一共有七章八十八条。第四次修订是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
2、其法律全文共分七章,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前期预防、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六章 法律责任以及第七章 附 则。全文共八十八条。
3、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共包含7章,总计88条。 第一章为“总则”,规定了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及相关定义。 第二章关注“前期预防”,涉及职业病危害预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等内容。
4、全法共八十八条。根据该法第一条,其宗旨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同时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而第二条明确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5、第一条 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妥善处理、安置职业病患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和县级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外商投资企业。乡镇、街道、私人企业和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共十四条,规定于1988年1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共七章九十条。
国家法定的职业病有哪些
1、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性眼病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职业性化学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职业性传染病 职业性肿瘤 其他职业病 共计10类132种职业病。
2、职业病是一种由于职业活动而导致的疾病,在我国,法定职业病共有10大类,包括尘肺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等。这些疾病都是在长期接触某些职业因素后引发的健康损害,严重影响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工作能力。目前,我国法定职业病共有132种。
3、我国法律认定的职业病可分为十大类别,共计132种。以下为各类别的详细解释: 尘肺病类:尘肺病是由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引起的肺部疾病,是我国职业病中的常见类型。具体疾病包括矽肺、石棉肺等,共计十余种。 职业性放射病类:职业性放射病是由长时间接触放射性物质引起的疾病。
4、法律客观:《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5、我国法定的职业病分10大类,共有132种。详细解释如下:职业病的分类 我国将职业病主要分为10大类,包括尘肺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等。这些分类是基于对工作环境中可能导致健康损害的因素的全面识别和评估得出的。每一类职业病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和临床表现。
6、现在的法定职业病有十类,共132种。详细解释如下:职业病的分类 法定职业病是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经验和实际情况,结合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结果,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标准进行分类的。目前,我国的法定职业病共分为十类。
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范围是什么
法律分析[strong]国家公布的职业病[/strong]:一般属于工伤保险范畴[strong]国家公布的职业病[/strong]的职业病指的是法定职业病。 我国现有的职业病分为9大类99种,9大类是:职业中毒、尘肺、物理因素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疾病、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
根据国家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这些疾病必须是与职业活动密切相关的,并且需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疾病范围。常见的职业病包括尘肺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中毒等。
国家法定的职业病分类及数量:包括10类132种疾病,如职业性眼病、耳鼻喉口腔疾病、皮肤病等。 职业病的定义: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广义概念:包括接触有毒化学物质、粉尘、异常气象条件等多种因素引起的疾病。
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职业病的认定范围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是指在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由于接触特定有害物质如粉尘、放射性物质等在职业活动中引发的疾病。只有当劳动者所患疾病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覆盖的范围,并且在相应用人单位任职,才能被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我国法定职业病有几种
1、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性眼病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职业性化学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职业性传染病 职业性肿瘤 其他职业病 共计10类132种职业病。
2、法律分析:在我国,现行的法定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包含10大类共132种疾病。与此相对,之前的旧版职业病目录包含10大类115种疾病,但该目录已于五年前被废除。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联合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共同制定和调整,并定期公布。
3、我国法律认定的职业病可分为十大类别,共计132种。以下为各类别的详细解释: 尘肺病类:尘肺病是由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引起的肺部疾病,是我国职业病中的常见类型。具体疾病包括矽肺、石棉肺等,共计十余种。 职业性放射病类:职业性放射病是由长时间接触放射性物质引起的疾病。
4、我国法定的职业病分10大类,共有132种。详细解释如下:职业病的分类 我国将职业病主要分为10大类,包括尘肺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等。这些分类是基于对工作环境中可能导致健康损害的因素的全面识别和评估得出的。每一类职业病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和临床表现。
5、职业病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我国的法定职业病共有115种。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职业病及其危害因素: 尘肺病:由各种粉尘因素引起,如石棉、硅尘等。
6、网友咨询:国家法定的职业病有哪些 律师解国家规定职业病包括十大类,分别是: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等。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物理因素职业病。
国家职业病有哪些
1、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性眼病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职业性化学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职业性传染病 职业性肿瘤 其他职业病 共计10类132种职业病。
2、职业性皮肤病包括接触性皮炎、电光性皮炎、痤疮等八种[strong]国家公布的职业病[/strong],依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进行诊断。职业性眼病包括化学性眼部灼伤、职业性白内障等三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包括噪声聋、铬鼻病、牙酸蚀病等三种。职业性肿瘤包括石棉所致肺癌、苯所致白血病等八种。
3、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4、国家法定的职业病有哪些 律师解国家规定职业病包括十大类[strong]国家公布的职业病[/strong],分别是: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等。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
5、第四大类至第八大类分别涉及耳鼻喉口腔疾病、化学中毒、物理因素如中暑、高原病,以及放射性疾病和放射性肿瘤。第九大类是职业性传染病,包括炭疽等。第十大类为其他职业病,如金属烟热和特定行业特有的病症。这一分类有助于明确职业病的识别和防治措施,从而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6、[strong]国家公布的职业病[/strong]我国法定的职业病包括10类132种[strong]国家公布的职业病[/strong]!2013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7、国家法定的职业病分类及数量:包括10类132种疾病,如职业性眼病、耳鼻喉口腔疾病、皮肤病等。 职业病的定义: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广义概念:包括接触有毒化学物质、粉尘、异常气象条件等多种因素引起的疾病。
国家规定的职业病有哪些?
1、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等。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职业性皮肤病。
3、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性眼病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职业性化学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职业性传染病 职业性肿瘤 其他职业病 共计10类132种职业病。
4、职业性眼病包括化学性眼部灼伤、职业性白内障等三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包括噪声聋、铬鼻病、牙酸蚀病等三种。职业性肿瘤包括石棉所致肺癌、苯所致白血病等八种。其他职业病包括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等五种。
5、根据国家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这些疾病必须是与职业活动密切相关的,并且需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疾病范围。常见的职业病包括尘肺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中毒等。
6、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7、法定的职业病有哪几类粉尘病尘肺;物理所致职业病。包括中暑、航空病、减压病、高原病、手臂振动病;生物所致职业病。包括炭疽、布氏杆菌病、森林脑炎;职业中毒。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新的《职业病目录》详细列出了各类职业病,包括但不限于尘肺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等,旨在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危害。对于患有职业病的患者,处理办法也有所调整,强调了早期诊断、治疗和康复的重要性,同时规定了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和职业病防治措施。
去:当地劳动鉴定委员 劳动者患职业病按照1987年由卫生部等部门发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和所附的“职业病名单”(〔87〕卫防第60号)处理,经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并发给《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劳动行政部门据此确认工伤,并通知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机构发给工伤保险待遇。
职业病患者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待遇,用人单位应提供医疗救助,确保患者的治疗费用得到保障。对于康复阶段的患者,用人单位应提供康复待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同时,应鼓励和支持患者积极参与康复训练,提高生活质量。
职业病的认定与处理有着明确的规定。首先,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他们在执行职业任务时遭遇问题。职业病的产生必须直接关联到工作环境,即由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发。
法律主观: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职业病范围包括劳动者在工作中因接触有害因素引发的疾病,如需增补职业病,需报卫生部审批。职业病诊断按照卫生部的规定执行,确诊者将享有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或职业病待遇。对于职业病患者的待遇,由单位行政、工会和劳动鉴定委员会根据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确定,费用开支按相关规定办理。
职业病有哪几种呀?
1、法律主观:职业病包括十大类[strong]国家公布的职业病[/strong],分别是:职业性尘肺病及其[strong]国家公布的职业病[/strong]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肿瘤等。
2、国家职业病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尘肺病类:在从事与粉尘相关[strong]国家公布的职业病[/strong]的行业,如采矿、冶金、建筑等,工人长期吸入粉尘会导致肺部功能受损。例如:硅肺和石棉肺等。这些职业病的形成是由于工作环境中的粉尘微粒被吸入肺部,长期积累导致肺部结构和功能发生改变。
3、[strong]国家公布的职业病[/strong]我国职业病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尘肺病类职业病 主要包括矽肺、煤工尘肺等。这类疾病是由于长期接触粉尘或灰尘,导致肺部功能受损。工作环境中的粉尘浓度过高,工人的防护意识不足或防护措施不到位是主要原因。尘肺病是最常见的职业病之一,严重影响患者的健康和劳动能力。
4、法律主观:职业病的分类 现有法定的职业病分10大类115种。 粉尘类:矽尘、煤尘、石黑尘、炭墨尘、石棉尘、滑石尘、水泥尘、云母尘、陶瓷尘、铝尘、电焊烟尘、铸造粉尘等各种粉尘。
5、职业病是指由于长期从事某种工作而导致的疾病或健康问题。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职业病: 眼部疾病:长时间盯着电脑屏幕、文件或书籍可能导致眼睛疲劳、干涩、近视或散光等问题。 颈肩腰背痛:长时间保持同一姿势、重复性动作或不正确的坐姿可能导致颈肩腰背痛。
6、电工职业病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内容: 电热灼伤 这是电工常见的职业病之一。由于电工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电流较大,可能因操作不当或设备故障导致电流直接接触皮肤,造成灼伤。这种灼伤可能不仅仅是皮肤的表面损伤,严重时可能深入肌肉和骨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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