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局、市卫生监督所、市职业病防治院、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规范化建设,提升技术服务质量,结合我市2021年职业健康工作部署和“双随机”监督检查要求,我委于8月至12月期间,组织开展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和质量控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期限内,在广州市注册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共19家,其中3家未在广州开展技术服务(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东科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价有限公司、广州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我委组织市卫生监督所对16家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发现8家机构共计16项问题,并以《卫生监督意见书》形式现场反馈受检机构整改,发现1家机构涉嫌存在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
组织市职防院(职业卫生质控中心)开展职业卫生检验能力比对和检测报告质量监测。按照每家机构抽查2份报告的标准,对16家技术机构进行报告抽检,共抽查报告32份,其中优秀6份,占比18.8%;良好18份,占比56.2%;合格7份,占比21.9%;不合格1份。职业卫生检测能力比对项目包括滤膜中锰、吸收液中氨及炭管中正己烷3项,16家机构参加了比对,检测结果均合格。滤膜中锰比对获得最高分的三家机构为: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和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吸收液中氨比对获得最高分的三家机构为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广东格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广东合诚建安检测有限公司;炭管中正己烷比对获得最高分的三家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广东合诚建安检测有限公司和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因省、市职业病防治院参与盲样制备,不参加上述排名)。
二、主要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本次现场监督检查和检测报告质量监测结果显示,大部分技术服务机构基本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开展技术服务,但仍存在技术服务不规范、技术能力不足、管理混乱等共性问题,个别机构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一)技术服务不规范问题
1.合同评审时间与合同签字时间存在逻辑错误,合同内容不全等。
2.未开展初次调查或现场调查收集资料不全,无法支撑初步工程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工作日写实要素不全等。
3.采样/检测方案记录信息不全,采样/检测数量不足,采样器领用时间和采样时间存在逻辑错误,布点图不清晰,采样点位置无法溯源,无现场采样或检测仪器校准记录、影像资料未注明时间等。
4.样品流转记录无采样日期、检测日期,无数据转换或者换算过程记录,气相色谱检查的标准曲线制备时未能做到现用现制,个别检测样品未能提供原始曲线等。
5.检测报告企业基本情况要素不全,检测报告内容与现场调查/现场检测内容不一致、有机溶剂未见MSDS资料未做挥发性成分分析、对检测超标点无相应的对策与建议,或建议针对性不强等。
6.报告编制人没有上岗证。
(二)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1.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意识不强。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推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从业门槛降低,具备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越来越多,与此同时,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定期检测由每年一次调整为三年一次,导致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业务需求缩小而市场竞争加剧。个别机构为了盈利不惜低价竞争、违规执业,甚至弄虚作假。另外,根据今年各机构报送的业务数据,部分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足20人,全年完成报告超1000份,专业技术人员50人的,全年完成报告近3000份,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与业务量不匹配,涉嫌存在未按规范开展技术服务或者简化程序等行为,而这类机构也是在历次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曾被监管部门约谈或者处罚的机构。
2.对机构的监督执法力度有待加强。机构改革后,我市一直面临着基层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力量不足、执法水平不高等问题。各区卫生健康局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不足,在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有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延伸检查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整改措施。各技术服务机构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自纠;要加强法律标准规范学习,进一步提高法制意识;要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业务技术培训,提高技术服务水平;要规范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各技术服务机构要在报告完成后及时将相关信息上传“广东省职业卫生质量控制平台”,接受省、市职业卫生质控中心的质量控制管理。市卫生监督所、市职防院要分别就附件1、附件2发现问题组织相关技术服务机构落实整改,市卫生监督所并对附件2中“存在问题”栏有带“★”的问题进行核实,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立案查处。请市卫生监督所、市职防院将有关督促整改落实及查处情况,于2022年3月15日前报送市卫健委。
(二)加强质量控制。市职防院要进一步发挥质量控制的导向和管理作用,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和服务质量评价,通过定期抽查、综合评比、预防管控等措施进行质量控制,提升全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业的整体水平。探索建立机构服务质量信用评定制度,及时向社会通报机构信用信息,推动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倒逼机构依法合规开展技术服务。
(三)强化监督执法。各区卫生健康局要按照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的规定,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一是重点加强三类机构的监管:省、市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或近三年被通报、处罚的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与业务量不匹配的机构、注册地不在广州但在广州开展技术服务的机构。二是将通报内容传达给辖区用人单位,引导用人单位优先选择报告质量优秀、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的机构。三是在对企业进行现场督导和检查时,原则上要对技术服务机构的检测、评价报告进行延伸检查。对检测评价要素缺失严重、风险辨识不到位、超资质范围服务,以及涉嫌造假、简化服务流程等违法行为,要依法立案查处。市卫生监督所要统筹做好全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执法和业务指导工作,市职防院要为各区监督执法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22日
来源:广州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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