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通知
区内各项目参建及相关单位、建筑工程施工、城镇燃气、城市管网专委会各成员单位:
当前全市疫情形势正处在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的关键阶段,各建设项目陆续复工复产,为切实做好建设领域疫情防控,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确保全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现将《进一步加强全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山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昆山开发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昆山开发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昆山开发区城市管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22年3月18日
进一步加强全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治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我区实际,作以下要求:
一、提高站位,坚持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相结合
1.提高政治站位,坚守红线意识。各单位要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和第一要务来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防疫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设立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2.坚持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相结合。各单位要充分结合安全“四进四排查”集中行动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任务,持续紧盯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地下管网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安全风险辨别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手硬。
3.扎实开展复(开)工前自查自纠。各参建单位按照相关要认真开展复(开)工前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扬尘防治自查自纠, 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在做好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对于区内重大产业项目及重点实事工程,要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强化辅导,做好全方位服务保障,推动项目早(开)复工、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
二、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夯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贯彻落实与工程建设相适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要充分利用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主导地位,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上岗制度、安全交底及实名制登记制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按照昆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专题会议工作指引》(昆防指办〔2022〕22号)文件要求,做好来昆返乡人员的防疫管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检测、早处置、早治疗”,坚决防止聚集性传染、杜绝聚集性疫情事件。
2.持续开展“四进四排查”集中行动。各单位要充分结合安全“四进四排查”集中行动,狠抓危大工程、起重机桩工机械安拆等重点环节,强化人员密集场所、餐饮等单位管道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和指导广大企业和群众绷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链条,从严从紧从快抓实抓细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3.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虎啸”专项执法行动。各单位要切实围绕着全区建筑施工领域“零事故”目标,深刻吸取各类安全事故教训,全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坚决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效落实建筑施工安全“虎啸”专项执法行动。针对施工现场“三违行为”、“一带一帽”、特种设备管理、无证上岗等行为持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4.坚决执行施工现场各类消防安全措施。各单位要认真吸取“3.8”镇江新区建设工地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要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杜绝电线乱搭乱,做好易燃易爆物安全管理,落实三级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保证消防疏散的通道。
5.开展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单位要按照“行业指导、属地负责、网格监管”的工作原则,明确监管网格,以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为手段,落实监管职责,完善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体系,规范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加强既有房屋安全安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切实扛起本行业领域内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职责,强化市场主体底线意识,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动态巡查隐患发现机制,实现隐患建筑鉴定和整治闭环管理,严格管控新增隐患问题,认真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三、机制引领,打好部门协同“组合拳”
1.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一是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要围绕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五个到位”要求(即施工现场人员到位、告知到位、检查到位、培训教育交底到位、机械设备检修保养到位),强化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各项责任落实,全面开展复工安全检查,重点围绕对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及“苏安码”的申领,施工现场工人“一带一帽”,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模板支撑体系、深基坑支护、脚手架(含爬架和吊篮)、起重机械、地下管网、高处作业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和台账建立,防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安全防范设施和措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临时用电、消防安全设施等情况的安全检查。二是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以建筑工程施工专委会工作机制为抓手,按照“零事故”的理念和目标,各成员单位在有序开展各自领域内的专项行动的同时,要加强联动,强强联合,多部门合力强化“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全力防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现代化水平。三是加大行业执法查处力度。各执法部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零容忍、重查处”要求,通过“四不两直”直插现场的方式,坚决查处违法建设和违规冒险施工行为,对严重违背生产和科学规律的“大干快上”等不合理的压缩工期行为,对现场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责任企业及个人将予以全区通报批评,报送相关部门予以市场管制和纳入信用体系,对涉及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2.聚焦关键,确保城镇燃气设施安全运行。一是强化城镇燃气设施安全。各部门要加强对区内城镇燃气场站设施、供应站监督检查,城镇燃气企业要加强设施设备巡检检测和维护保养,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工程建设领域要实施告知制度、规范技术交底,强化工程建设参建单位的管道破坏防控主体责任,增强事故防控意识、能力,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各企业要依法定期开展入户安检,帮助用户安全规范用气。二是督促燃气用户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城镇燃气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督促本行业领域用气单位(用气人)落实燃气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与正规瓶装液化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定期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对发现隐患进行及时整改。三是规范燃气市场秩序。督促瓶装液化气企业、供应站规范开展经营配送活动,检查经营、供应企业全链条溯源管理情况,包括实名制配送销售、签订供用气合同、入户安检等;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非法储存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加强对运送气瓶的卡车、面包车及厢式货车的关注和临检布控,查处跨地区非法经营、运输瓶装液化气的违法犯罪活动。
3.加强联动,严防各类地下管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一是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城市地下管线安全生产相关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地下管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见真见底深入排查安全隐患,持续开展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窨井设施整治、管线间距不足、被占压隐患排查整治、预防第三方施工破坏等工作。二是加大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管线权属单位要加强本领域管线建设的施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地下管线建设施工安全和质量管理水平,防范事故发生。三是加强设施巡查检查维护。各管线权属单位要加强巡查检查,提高发现问题和处置问题的能力,加强管线设施的维护检修,确保管线设施运行安全。
4.科技附能,打造高频、实视、精准的森林(园林)火灾防控网络。一是大力推广无人机巡视,做好信息化处置。依靠科技力量,提升巡视、采集等相关工作凭此,达到实时监管,重点控制,做到不留死角,即查即处。一经发现问题,从端头处进行警报,直接分派至现场管理单位,实现森林防火的清除的高效平衡。二是加大巡视力度,完善全过程处置。提升森林防火演练频次,通过每日巡查、每月抽察、每季溯查等相结合,找到共性隐患点进行系统化、根治化整治。通过系统化演练及后期影像数据分析,找出环节纰漏、查漏补缺,做好森林防火整体工作闭环。三是扩大防控范围,全方位积极预防。针对非市政养护范围及养护范围边界地带,依靠无人机的高机动性进行全面摸排,对以往难易涉足的区域进行有效排查,找到连带隐患点,并通过部门协调、联动处置,将隐患消除于未发之时,全面提升森林防火效率、效能。
今年是昆山开发区国批30周年,当下,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责任重如泰山。我们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省、苏州和昆山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兼顾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奋勇实现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的目标,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来源: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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