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潮安区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大力推进“十四五”时期全区职业病防治事业发展,有效防范化解重大职业病安全风险,全面提高应对处置职业病事故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潮州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区卫生健康局制定了《潮州市潮安区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潮州市潮安区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专家、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具体意见建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22年11月18日前送交潮州市潮安区卫生健康局(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彩文路86号)或发至电子邮箱cawjjzj@126.com。
潮州市潮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0月18日
附件
潮州市潮安区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及《广东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和《潮州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职业健康现状和问题
职业病防治工作事关广大劳动者健康福祉、家庭幸福,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是健康中国、健康广东、健康潮州、健康潮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多部门联合成立潮州市潮安区职业病防治专项小组,大力推动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和规范化建设。《广东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潮州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实施以来,我区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规范管理,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着力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加强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加强职业病人康复和救助工作,不断完善职业健康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全区各级政府依法监管、用人单位全面负责、劳动者和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良好局面。
“十三五”期间,部门职责进一步理顺压实,全区职业健康工作扎实推进,规划目标全面完成,2019、2020年连续两年职业健康工作综合评价,我区职业健康工作受到市卫健局表扬。一是职业病防治意识进一步增强。以每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主线,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高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意识。二是重点职业病防治能力进一步提升。尘肺病攻坚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接尘工龄不足 5 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下降,行动指标全部如期完成。三是用人单位防治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纳入治理的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职业健康检查率、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建立率等指标均达100%,防治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四是危害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重点行业职业病监测覆盖所有重大行业的所有镇(场),职业病防治基本信息实现共享。五是监管执法和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实现全覆盖,完成“区至少有一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重点工作目标。
“十三五”期间,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虽如期完成相关工作目标,取得一定成效,但“十四五”期间全区职业病防治工作仍然面临一系列问题和挑战,突出表现在:一是企业的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未能得到全面有效落实。全区各相关中小微企业对于职业健康工作普遍认识不足,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有待增强,部分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等行为较为普遍,管理仍然薄弱 。二是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和技术服务能力还不能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对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投入不足,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还未能独立完成职业病防治项目监测等工作,力量薄弱。区职业健康体检机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三是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力量与众多危害企业、繁重防治任务不相匹配。职业健康监管人员数量严重不足,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风险管控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和社会共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还不够深、不够广,企业对严峻的职业病防治形势认识不足,群众和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治的共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健康至上的发展理念,以全职业人群、全工作周期职业健康为出发点,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强化政府、部门、用人单位三方责任,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推进职业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推进健康潮安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督促和引导用人单位采取工程技术、个人防护和管理等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逐步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提升卫生工程防护、风险监测评估、职业健康检查能力。
坚持突出重点,精准防控。聚焦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深化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持续推进粉尘、毒物、噪声和辐射等危害治理,强化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风险评估,实现精准防控。
坚持改革创新,综合施策。坚持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劳动者健康为中心转变,深化传统职业病防控,逐步开展工作相关疾病预防,推进职业人群健康促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信用等政策工具,构建职业健康工作新格局。
坚持依法防治,落实责任。完善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坚持约束和激励并重,落实属地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全方位合力推进职业健康工作。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显著增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劳动者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职业病危害状况明显好转,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显著改善,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管理进一步规范,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基本完善,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职业病防治监管和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形成。
“十四五”职业病防治指标与目标
指标名称 | 2025年值 | 指标性质 | |
1 |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 稳步提升 | 预期性 |
2 | 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 | ≥90% | 预期性 |
3 |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 | ≥85% | 预期性 |
4 | 非医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 | ≥90% | 预期性 |
5 | 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 | ≥85% | 预期性 |
6 | 职业卫生违法案件查处率 | 100% | 预期性 |
7 | 全区至少1家具备常见职业病健康检查能力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健康检查工作 | 100% | 预期性 |
8 | 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劳动者防噪音耳塞或耳罩正确佩戴率 | ≥80% | 预期性 |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职业病危害源头预防治理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在产业转型升级、标准规范制定、技术升级改造和中小微型企业帮扶方面统筹考虑职业健康工作。深化对“十三五”以来以及新报告职业病用人单位开展重点治理。进一步压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依法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健康培训等制度。以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专项治理。建立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机制。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听力保护行动,从噪声危害监测、健康教育培训、听力保护指导及效果评估、早期健康筛查等关键点预防和控制噪声危害。加强职业活动中新发现危害的辨识评估和防控,开展肌肉骨骼疾患和职业紧张预防等防治行动。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要积极协助和技术指导相关部门加强重点领域相关人员的职业健康保护。充分发挥产业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职业健康工作,并有序开展。
★专栏1 重点行业健康企业与中小微型企业帮扶行动 |
行动目标:在非煤矿山(露天采石场)、黑色金属冶炼、建筑业及建材相关行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健康帮扶行动,推动中小微型企业规范职业健康管理,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行动内容: 1.以防治粉尘、化学毒物、噪声、手传振动和辐射危害为重点,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健康企业建设指南,开展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活动。 2.探索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托管式服务,以“企业+托管服务单位+卫生监管部门”的联动方式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和监督执法工作,通过“一企一策”方案帮扶企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中小微型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或聘请专家团队、技术支撑机构对企业进行精准指导和定点帮扶等 预期产出:提升中小微型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 |
★专栏2 听力保护行动 |
行动目标:在机械、轻工、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听力保护行动,精准指导企业开展噪声危害治理,推动建设听力保护示范企业,提升企业噪声治理能力,保护劳动者听力健康。 行动内容:在机械、轻工、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噪声危害监测、工程治理、个体防护指导及效果评估、早期健康筛查等全链条全方位的听力保护行动,推广噪声工作场所实施在线日常监测技术,精准指导企业开展噪声危害治理。总结和推广不同行业听力保护先进经验和模式,推动开展听力保护示范企业建设。 预期产出:提高企业噪声危害治理水平,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听力保护行动模式,建设听力保护示范企业。 |
(二)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职业病预防宣传培训,相关经费由工伤保险基金安排工伤预防费予以保障。持续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创新宣传方式,运用新媒体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宣传,大力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文化氛围。组织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机构和学校等活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倡导健康工作方式。实施职业健康培训工程,加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全员培训。探索推动有条件的地区或用人单位建设职业健康体验场馆,不断提升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加强医疗机构重点科室医务人员的职业病法规、职业病诊疗知识宣传培训,提升临床医务人员及时发现、报告疑似职业病和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意识和能力。把健康企业作为健康中国建设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健康企业建设,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整洁卫生、绿色环保的健康环境,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服务,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包容的健康文化,建设一批健康企业。加强重点行业职业人群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支持鼓励矿山、冶金、化工、陶瓷、建材、建筑施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公安、救援、交通运输等单位,率先开展“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推荐活动。
(三)提升职业病救治保障水平
加强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完善监测政策和监测体系,强化监测质控工作,实现监测工作与监管执法以及用人单位整改有效联动。结合我区职业病发病情况,扩大主动监测的职业病病种。逐步实现能够独立实施尘肺病筛查与随访,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基础数据库,对重点职业病开展风险评估。按照“省市诊断、省市县救治、基层康复”的原则,依托我区现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职业病健康检查、救治、康复网络,力争我区能选定1家医院作为辖区内职业病救治医院。规范职业病健康检查医师管理,实现区域内职业病检查会诊及技术帮扶。从胸外科、重症医学科等各领域选拔组成医学专家组,逐步建立职业病救治专家队伍,初步完善临床诊疗康复技术。持续实施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工伤保险扩面行动,将尘肺病、噪声聋等职业病重点行业职工依法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做好各项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筑牢重点职业病患者的医疗保障体系,加大扩面力度,做好职业病患者的医疗等规定的相应保障工作。建立卫生健康、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工会等部门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共享新诊断的职业病患者信息,依法依规落实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及时对新增患者的经济困难状况开展排查,加强对符合条件职业病患者的生活救助、医疗救助,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或支出型困难家庭范围,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无法明确责任主体的尘肺病患者,落实属地责任,依法开展法律援助,按规定落实医疗救助和基本生活救助等政策。
(四)强化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
明确监管任务,强化监管力量,按照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相匹配的原则,建立健全市、区并向乡镇(场)延伸的职业卫生执法体系,按照标准配足配齐必要的执法装备,提升执法队伍和协管人员的装备水平。建立健全镇(场)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将职业健康监督执法纳入镇(场)综合行政执法,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主动学习,加强培训,实施执法能力提升项目,组织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到省级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实训基地参加以提高依法履职为核心的专业技能培训,加强上岗与在岗期间轮训,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和监管执法水平。推动我区职业卫生技术人员与卫生监督人员联合监督检查常态化,举报投诉处理和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扩大监督执法覆盖面。探索设立“职业卫生专项执法行动月”,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以点带面、以查促管、以案促管,发挥典型案件“查处一宗、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警示作用。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的执法机制,加强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风险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查等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执法。推进分类分级监管执法,探索建立互联网+监督执法、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的执法模式。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加强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工伤保险等监督管理。继续在重点行业中推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督促用人单位认真履行防治责任,增强劳动者职业病防范意识。督促指导国有企业率先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监督,辅助提高监管覆盖面,促进监管和执法效能提升。逐步建立完善职业健康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惩戒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守法生产。
(五)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
建立以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健康检查为主体的,并延伸至镇(场)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网络体系,推动潮安区建立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指导镇(场)职业病防治机构开展规范化建设。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干,完善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支撑网络。逐步推动区疾控中心能承担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工作,建立职业病防治职能科室,增加人员编制,补充仪器设备,使我区能独立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职业病防治专项工作任务。争取市级有关部门对我区职业病防治机构结对帮扶,由市级部门定期进行技术指导,鼓励我区机构选派技术人员到上级部门进行进修学习,适时组织本区公立机构到先进地市学习借鉴经验。要求有条件的基层卫生院积极配合做好尘肺病随访调查、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加强职业病防治服务质量控制,对存在违规不良行为严重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施重点监管,推动形成布局合理、服务规范的技术服务体系。
★专栏3 职业病防治体系能力建设 |
建设目标:建立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与监督执法联合工作机制。聚焦职业病防治需求和长远发展,规划部署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建设。 建设内容: 1、推动区人民医院职业病健康检查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全面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满足辖区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的需求。 2、加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设,提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监测水平。 预期产出:争取职业卫生监督、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健康检查技术支撑网络基本建成,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 |
(六)加强监管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
区级要按照监管力量和监管任务相匹配的原则,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的建设。要强化职业病防治和技术服务专业队伍建设,重点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立医疗机构职业病科等梯队建设,提高职业卫生服务能力。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多、危害程度严重的用人单位,要强化专(兼)职职业卫生技术人员储备。完善职业健康人才培养体系,实施职业卫生骨干人才培训项目,重点加强对临床和公共卫生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实施职业健康监管、放射卫生监管和职业健康技术、放射卫生技术、卫生工程技术、职业病健康检查技术人才梯队培训,补齐职业病防治技术人才短板。
(七)加强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
建立各部门职业病防治信息互通共享机制,统一数据规范与管理,逐步实现卫生健康、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公安、税务、市场监管、医保、工会等部门、系统间职业病防治信息的定时交换,推进部门和系统内现有信息系统的交流与共享。按照便民利企、优化服务的要求,大力实施“互联网+职业健康服务”。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和报告管理网络,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卫生专项调查和职业病报告管理为基础,持续、系统、及时收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治理、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职业病病人工伤保险待遇和救助落实情况等相关动态信息。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状况调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动态掌握全区职业病危害情况等信息。强化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数据在职业健康监管决策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职业健康主体管理水平。
(八)强化职业健康科技支撑保障
围绕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重点职业病,开展发病机理、职业健康损害、流行病学、疾病负担等研究,将职业病防治中亟待解决的关键性技术难题列入我区科技攻关项目。鼓励开展防尘、防毒、防辐射、防噪声、防振动等综合治理适宜技术研究与推广。大力发展职业健康促进新技术,加强职业病流行病学调查和大数据分析,发挥信息技术在职业病监测、预防控制和风险评估中的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领导,形成共治合力。各镇(场)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及民生工程,实施防治规划。各有关部门要将职业健康工作纳入深化医改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健全完善考评指标和责任制度。充分发挥区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和协调推动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职业病防治相关工作,加强联防联控,形成防治监管合力。要健全完善职业病防治议事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解决跨部门问题,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二)加快政策融合,形成协同局面。综合运用金融、税收、保险等政策措施,在项目核准、政策支持、资金保障和费率优惠等方面,调动用人单位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将职业健康工作融入成型的工作体制机制、区的重大政策和卫生健康的主体性制度,在“大卫生”“大健康”框架下统筹推进实施。要把职业健康工作纳入深化医改、公共卫生体系改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重点工作,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和协同实施。
(三)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顺利实施。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稳定的职业健康事业投入机制,将职业病防治工作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根据职业健康工作形势,合理统筹安排、保障工作所需经费,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管理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按计划顺利完成。用人单位要加大职业健康工作经费投入,保障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生产工艺技术改造、职业病危害治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职业健康培训、职业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应急救援等的费用。
(四)加强督查评估,确保规划落实。各单位要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的专项督查和考核评估工作,市将于2023年11月中旬前组织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和区域职业健康风险评估;2025年底前组织规划实施的终期评估。区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协调、统筹评估。各单位要明确职业病防治的阶段性目标和任务分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来源:潮州市潮安区卫生健康局,由职业病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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