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浙江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情况、服务能力(市场占有量)及其监管部门改革的现状。
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情况
浙江省共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54家,其中甲级机构6家,乙级机构34,丙级机构14。公立机构11家,约占20%,其中甲级3家(卫生系统2家,即浙江省疾控中心和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原安监系统1家,即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乙级5家(4家疾控,1家社区卫生院),丙级公立机构3家(2家疾控机构,1家高校)。另三家甲级机构分别是浙江建安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多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中一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医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共有32家,其中甲级机构8家,乙级机构24家。公立机构16家,约占50%,其中甲级1家,乙级15家。工业放射卫生资质机构有4家,其中甲级1家,乙级3家,无公立机构。
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技术服务能力
根据2017年统计数据,95%以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量由占总数80%的社会第三方机构完成。甲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完成全部工作总量的15%左右,乙级完成70%左右,丙级完成15%左右,70%的工作量由占机构总数62%的乙级机构完成。
全省95%以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和75%的个人剂量监测是由社会第三方机构完成。
三、监管部门改革现状
2018年11月,原浙江省安监局职业健康处工作人员调整到浙江省卫健委;省卫健委成立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处,具体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拟定浙江省职业健康管理的标准、规范、政策并组织实施;并由卫生监督局负责职业卫生监督执法。
目前全省11个市机构改革已经基本完成,其中6个市安监部门职业健康监管人员全部转隶到卫健委,3个地市安监部门有一半人员转隶到卫健委,有2个地市没有人员转隶过去;11个市有7个市职业健康监管职能设在疾病控制处、4个市设在监督处。
本文数据主要来源于浙江省疾控中心。
责编:李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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