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优秀案例之---河口区某公司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案
【案情介绍】
2021年08月,河口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河口区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内有1名劳动者已签订《劳动合同书》且正在从事相应工作,调阅工作地点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书》,显示该名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接触粉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经调查询问,该单位在安排该名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前未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河口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的行政处罚。
【思考及建议】
用人单位的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是职业病防治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对维护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起重要作用。从本案中可以看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新上岗人员不了解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在上岗前未进行规范性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相关负责人员也未能及时发现此问题并予以纠正,而是当行政执法人员对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该问题并提出时,用人单位才意识到该问题的存在。由此,应如何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相关负责人员以及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如何将培训落到实处,切实达到培训效果值得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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