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职业病网发布的《职业病体检:这枚公章难盖》、《职业病体检不容易:单位证明难得开》两条新闻,读后让人感到沉重。一枚公章,竟成了打开职业体检大门的“钥匙”。没有这把“钥匙”,那些“想做个职业体检”的劳动者,只能望门兴叹!?
答案是否定的!
此事,其实有三点问题:
一是用人单位漠视法律;
二是劳动者不熟悉法律;
三是监管部门存在百密一疏的监管盲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这条规定,就是给用人单位划出了一道不可逾越的红线,也是劳动者实施自我保护的一柄尚方宝剑。
因此,漠视法律和不熟悉法律,都会使自身付出相当的代价。
对于企业的监管,一位职业健康监管人员直言:“小微企业数量多,监管人员力量相对不足,就算不组织工人进行职业体检,他们也不一定能发现。即使被发现了,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处罚也不会太重。这种侥幸心理无形中助长了企业的违法、违规之风。”
这些数量众多的小微企业成为监管部门百密一疏的监管盲区,这决不是一个正常现象。
窃以为,监管部门要真正落实好新《职业病防治法》精神,就必须创新监管模式,加大监管力度,按新《职业病防治法》赋予的自由裁量权加重处罚,并设立黑名单,让被处罚过的企业进入其中,处于重点监管范围。
只有这样,监管盲区才会逐步消除!
作者:编辑部 老龙
责编:李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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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2018-07-21 14:2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