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健康设施
职业健康设施是减少职业危害的一项重要措施,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危害和职业病发生为目的的一切措施。企业应遵循“三同时”原则,根据各自的生产特点,采取各种办法,完善职业健康设施,保障劳动者的健康。
1.职业健康方面的设施包括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度符合职业健康要求而安设的通风换气装置、采光照明设施;为消除粉尘和毒物危害而设置的除尘、防毒设施;防辐射、防暑、保温设施;对原材料、加工材料消毒的设施以及减轻、消除噪音、振动的设施等。
2.生产性辅助设施生产性辅助设施有饮水设施;为从事高温作业或接触粉尘、毒物作业人员设置的沐浴、盥洗设施;更衣室、工作服洗涤、干燥消毒设施;女职工的卫生室、洗涤设备;休息室等。
二、工时休假制度
1.工作时间与工作日工作时间是劳动者在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中必须用来完成其所担负的工作任务的时间,即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 在一定的时间(工作日、工作周)内应该劳动的小时数。国家通过立法确定工作时间,保障劳动者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和生产定额,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劳动者要 有效利用工作时间,不断提高生产效率。
工作时间既包括劳动者在法定时间内实际工作的时间,也包括劳动者在生产或工作前后从事必要的准备和整理的时间,连续性有害健康的工作的间歇时间,孕妇的工间休息时间,哺乳女工哺乳时间等。根据行政命令从事其它工作的时间,如出差或外出开会等也属实际工作时间。
工作日是指在一昼夜内职工进行工作的时间长度(小时数),可分为定时工作日、不定时工作日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2.休息时间与休假制度休息时间是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劳动者,按国家法律规定免于从事生产和工作,而由其自行支配的时间。休假制度是为保 障劳动者休息权而实行的带薪放假休息制度。休息时间与休假制度均由国家以劳动法或劳动法规确定,既要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实行劳逸结合,保证劳动者睡眠 和其它休息时间,又要保证劳动者有时间参与文娱活动、文化教育和各种社会活动及料理家务。
3.严格限制加班加点职工在法定节日或公休日从事生产或工作的称为加班;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又延长时间进行生产或工作的称为加点。
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和国家机关的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充分利用生产和工作时间进行积极的、创造性的劳动。但是,应严格限制加班加点。因为加班 加点可造成职工过度疲劳,有损职工的身体健康,甚至还会造成事故的发生。连续加班往往非但达不到增加产量的目的,反而会造成效率低、成本高、质量差的后 果。因此,为了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保障职工的休息权利,促使企业有计划地进行生产,一般不允许加班加点,企业的生产任务应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只有 遇到特殊情况时,为了确保国家任务、社会安全、居民供应和生产的正常进行,才可以加班加点。
三、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
1.女职工劳动保护女职工劳动保护是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定含义是:针对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四期)等 的生理特点,在工作任务分配和工作时间等方面所进行的特殊保护,其目的不仅是保护女工身心健康和持久的劳动积极性,同时也考虑到女职工在社会生活中还承担 养育下一代的责任,因此,对女工实行特殊的劳动保护也是为了保护社会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1)女性生理机能的特殊性从医学角度讲,女性身体结构和生理机能与男性相比存在较大差异,有其特殊性。
①身体结构:男性身体粗壮、肩宽臀窄、骨盆壁厚而深、上下肢长、平均身高高于女性,因而工作半径较大,适于承重,为工作提供了方便。女性骨盆宽而浅、下肢较男性短,对跳跃、疾走、踏蹴等动作不如男性灵便。女性骨盆底构造较男性薄弱,故支持力不如男性,容易受腹压影响。
②肌肉脂肪发育:人的肌力大小与人体肌肉数量有关。女性与男性相比,肌肉占身体重量比低于男性,而脂肪高于男性。因此女性肌力平均水平低于同龄男性,且随年龄的增长其肌力下降较男性快。女性脂肪多沉积于腰及下肢,身体重心低于男性,使运动灵活性受到限制。
③生理机能:男、女性在血液、循环和呼吸系统的机能上也存在着明显的性别差异,如血液量,男性每公斤体重约为83.1ml,女性则为67.2ml;红血 球数,男性约400~500万/mm3,女性则为350~450万/m3;血红蛋白、心脏每博输出血量、肺活量,女性也比男性小。
④女性特殊生理机能:女性具有经期、孕期、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生理时期,使女性机体在作业能力上发生一定的改变,构成了劳动时的特殊卫生要求。
女性生理机能的特殊性决定了女工对体力劳动的适应能力不如男工,这一特点决定了必须切实搞好女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2)职业有害因素对女职工的特殊影响①对生理特点的影响女性由于解剖生理的特点,在体力负荷能力及作业适应性方面有别于男性。女性的造血系统及肝脏对毒物较为敏感;此外,女性皮肤柔嫩,易遭受脂溶性或刺激性物质侵害。
②对生殖功能的影响生产性或特殊环境中的有害物质对女性的生殖功能如月经、妊娠、哺乳等均有不良影响,不仅对女性自身有害,而且可能影响下一代的健康。
重体力劳动易造成女性月经失调、子宫下垂,对孕妇有发生流产、早产的危险;大剂量放射性照射可引起生殖器官不可恢复的损伤,导致不孕、死胎、畸胎等等。
(3)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基本内容①开展职业因素对女性生理机能影响的科学研究②根据女工生理特点安排女工从事无害健康的工作③女性生理机能变化过程中的保护。女性生理机能变化过程指: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简称“四期”。
④建立女职工辅助、托幼设施⑤宣传普及女职工劳动健康知识(4)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根据女性的生理特点,国家对女工劳动保护作了一系列特殊规定,包括女工特殊保护的规定和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两个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对女职工特殊保护作了具体规定;1990年劳动部颁发了《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2.未成年工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这部分人理应还在文化和技能的养成期,还不适合参加正式的劳动。
未成年工劳动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而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
为保护未成年工的身心健康,国家多次颁布法律、法规,禁止企业任意录用未成年工,并对未成年工不允许从事的劳动范围及劳动休息时间作了规定。为贯彻执行
这几条规定,劳动部于1994年颁布了《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该规定对未成年工不允许从事的劳动范围、患有某种疾病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的劳动范围、用
人单位对未成年工进行定期体检、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等作了详细的规定。
四、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是为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而提供的防御性装备,对减少职业危害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个人防护用品和公共防护用品,有头部防护用品、呼吸防护用品、眼面防护用品、防护手套、防护鞋、防护服、防坠护品、劳动保健饮料和劳动护肤品九大类。除个人随身穿用的防护用品外,还有少数公共防护用品,如安全网、护罩、警告信号等。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首先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创造符合卫生标准和安全健康要求的作业环境。但由于经济和技术水平的限制,在不能达到本质安全的条
件下,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就成为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的有效措施。劳动防护用品在预防职业性有害因素的综合措施中,属于第一级防护。即使在生产技术高度发展、机械设备高度完善的条件下,劳动防护用品也是预防性的必备物品。
五、特殊作业环境
职业健康特殊作业环境是指对工人身体健康危害严重的作业环境。加强对特殊作业环境下的劳动保护管理工作是保护工人身体健康、减少职业病发生的重要方面。
特殊作业环境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归纳起来可有如下几点:
(1)领导要提高对防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其纳入日常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对有害作业环境的管理和监测机构,制定防护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
(2)通过宣传,提高职工对防护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职工自我防护意识。
(3)坚持“三同时”,并防止新的有害因素的产生。
(4)防护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建立规章制度,定期维护保养,最大限度发挥其防护作用,防止重治轻管。
(5)各级工会组织负责组织职工对本单位职业病法治工作进行监督,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监测分级和评价,及时了解作业场所环境状况,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有害因素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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